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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离婚5年不离家 女士苦恼如果他一辈子不再婚么办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11-11 09:01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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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余皓)“想不到,当初随手写的一纸离婚协议,却让我苦不堪言。”前日,在楚天都市报联合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张华律师团队举行的公益法律咨询活动现场,48岁的王女士一筹莫展。当天,百余名读者冒雨前往现场,近一半咨询与房产有关。

  王女士说,5年前她与丈夫离婚,后来她到国外工作。当初的离婚协议上写明,房产归她所有,但前夫在再婚前可以居住。不料,前夫一直没有再婚。现在她快到退休年龄了,要回国居住,但前夫不愿腾退房屋,说他没有再婚,要一直住下去。

  “当初我考虑到前夫没房居住,就同意了这个条款,不料成了拦路虎。前夫要是一辈子不再婚,那是不是要永久居住在我那套房子里?”王女士不无担心地说。

  张华律师解释,虽然离婚协议约定王女士有房子的所有权,但这个所有权受到了限制,其前夫拥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屋所有权有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任何一项权能转移给他人,都会影响到所有权的正常行使。这个房产纠纷提醒人们注意,对房屋所有权的处理一定要慎之又慎。”

  读者朋友若有相关法律需求,可继续咨询张华律师:1897113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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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余皓

  电话:13871343706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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