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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未拿显示“已签收” 个别快递强制先签收涉违规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11-15 07:19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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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汪洋)昨日,市民刘女士拨打长江日报新闻热线称,“双十一”网购了一些婴儿用品,昨日查询快递单号,显示快件已到武昌,且已被签收。然而实际上,她并没有收到快递。她担心地表示:“万一快件被弄丢了,我该找谁索赔?”

  记者输入刘女士提供的中通快递单号查询,显示11日晚上8时许,该快件从佛山市南海区发出;13日下午2时到达武汉中转部;当天晚上10时54分到达武昌关南,快递员正在派送;当晚11时50分,快件已经签收。“可事实上,并没有人通知我签收快件啊,网购的东西仍未收到。”刘女士说。

  刘女士怀有身孕,行动不太方便。她先打电话问了快递员,对方告知,公司有统一规定,“双十一”期间进入中转站的快递一律强制先签收,以保障快递流通。刘女士不太放心,随后来到居住地附近的中通快递代收点查找,却并未找到自己的快件。

  昨日下午1时许,长江日报记者拨打中通快递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311,向工作人员核实了刘女士的快递单号信息。对方查询后表示,暂不清楚具体情况,将催促快递站点尽快处理。一个多小时后,刘女士告诉记者:“不久前收到了中通快递员的短信,我又去了一趟代收点,这回终于领到了快递。”

  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快递公司总部对下面站点的投递时效有考核,快递站点为完成考核任务,避免逾期被总部处罚而想出的办法。“这种行为违反了行业管理相关规定,是不允许的”。

  该负责人表示,将加强管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类似情况可拨打快递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投诉。若7个工作日之内仍未收到快递,可拨打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热线或市邮政管理局投诉电话83356007反映情况。

  若快件丢失了该怎么办?该负责人表示,快递单上并无消费者本人的收件签字,若快件丢失了,快递公司要进行赔偿。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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