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被钢筋砸成截瘫后遭遇维权难 奔波三年获赔偿
(记者余皓通讯员贺玲雷学武实习生郭佳惠)女工曹女士在工地打工时,不幸被钢筋砸成截瘫。后经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向永红律师奔波三年,最终促使42.5万余元赔款全部到位。昨日,曹女士专程把一面锦旗赠送给向律师,再三表示感谢。
2013年12月的一天,曹女士坐着轮椅来到江汉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原来,2013年初,曹女士在江汉区王家墩一工地打工,同年6月20日,被3米高塔吊上摔落的钢筋砸伤。治疗113天后出院,最终诊断为创伤性截瘫。出院后,包工头唐某对曹女士避而不见。而她为治疗已花光多年积蓄,另有两个未成年的女儿需要抚养,生活陷入极其困难的境地。
江汉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场受理了曹女士的援助申请,指派本报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向永红律师承办此案。
向永红分析,此案难点是包工头唐某系个人,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窘境,建议争取通过协商解决此事。在向永红努力下,包工头唐某以及劳务公司、建筑公司的代表终于坐在一起沟通协商,最终因意见不一未能调解成功。但令人欣慰的是,向永红说服建筑公司通过保险,给曹女士报销了16万元医疗费用,并借款3万元,包工头唐某也同意借款10万元,较好地缓解了曹女士的经济压力。
此后,曹女士经鉴定为3级伤残。2014年1月,向永红作为曹女士的代理人提起诉讼,并将包工头唐某、劳务公司在建筑公司未结算的工程款予以保全。
2015年12月30日,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唐某还需支付曹女士人身损害赔偿40.9万余元,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筑公司还需支付1.6万余元。
唐某不服提起上诉,武汉中院于今年6月终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在公益律师向永红的催促下,建筑公司将所有赔款支付给了曹女士,而唐某、劳务公司仍不闻不问。向永红又代曹女士向江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8月初,法官将两年前保全的那笔未结算工程款予以划扣。至此,曹女士拿到42.5万余元赔偿款。
昨日,回眸3年来公益律师陪她走过的艰辛维权路,曹女士感慨地说:“是法律援助让我重拾了生活的信心,是法律援助帮助我走出了经济困境。”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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