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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送公安机关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12-10 06:46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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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记者 章鸽 通讯员 夏文波)

  年终岁末,一些农民工兄弟最担心会面临“欠薪”的问题。前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新闻发布会,发布一系列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规定。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人社、公安、建设等13个部门和单位已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用人单位欠薪失信行为通报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解读,《意见》提出的系列措施旨在保证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发放,新政策、新举措主要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负总责、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等方面。

  我省已确立武汉、宜昌、荆门、黄冈4个市为贯彻落实省《意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示范区。按照市政府263号令《武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市在市、区建设部门行政审批窗口全面实行先查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后核发项目施工许可证,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市、区人社部门会同建设部门督促全市在建工程总承包企业设立项目劳资专管员,监督直接用人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简易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名册、劳动考勤和工资支付台账。目前全市已检查的建筑工地中,实行实名制管理的项目达71%。

  我市人社部门正建立守信激励制度,完善劳动保障信用分级管理体系,对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监管。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曝光一批重大违法案件和单位,推动劳动保障诚信信息向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其他部门报送共享。并将“黑名单”企业纳入同级工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建设部门诚信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责编: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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