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所春节违规发福利 3名领导班子成员被党内警告
(记者王雪 通讯员段晨晨 齐阳)昨从武昌区纪委获悉,某房管所连续两年在春节前擅自扩大福利发放范围,使用工会经费发放现金,使用行政经费发放节日物资并组织聚餐,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名领导班子成员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4岁的陈某某1998年入党,2008年7月起担任武昌某房管所所长至今。50岁的杜某某2002年入党,2013年3月起担任该所党支部书记至今。53岁的赵某2002年入党,2008年12月起担任该所副所长至今,2014年9月负责该所财务工作。
经查,2014年12月底,该所以“工会开展迎接2015年元旦活动”的名义召开全所在职职工座谈会,会后组织聚餐并发放了过节物资。2015年2月15日,该所班子集体研究通过,以组织“全体职工春节联欢活动”的名义购买又发放了一批过节物资。以上支出均是从该所行政账上支出,且经党支部书记杜某某签字证明,所长陈某某签字审核,副所长赵某签字同意。
此外,2015年1月28日,该所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通过,决定借上级单位下文对退休人员进行春节慰问之机,采取普惠制,对全所在职职工按照同等标准发放春节慰问金。实际操作由杜某某签字审核同意后,该所用工会费向35名在职职工发放了现金。
办案人员说:“这起案件中,陈某某作为主持全面工作的所长,负主要领导责任。杜某某作为党支部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层面负重要领导责任,同时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层面作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赵某作为‘财务一支笔’,负直接责任。”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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