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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不力 武汉市民宗委主任受处分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7-02-08 09:35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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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武汉市纪委通报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案例。武汉市民宗委主任、原党组书记王献良等人因单位多次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

  2012年3月,市民宗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给机关干部发放“交通补助”、“车位租赁费”,截至2014年12月共计发放19.74万元;2014年10月,该委领导班子又决定以购买保密手机的名义为机关干部配置手机39部,共计使用公款7.81万余元。

  2016年1月,市民宗委主任、原党组书记王献良,市民宗委原纪检组长夏铭均因履责不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民宗委副主任朱绍华被党内警告。(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荣海通讯员段晨晨)

责编:王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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