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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楼间平台私自搭建阳光房 城管初步判断属违法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7-03-28 06:48 来源: 长江网-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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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人员正在平台查看玻璃阳光房 记者杨涛 摄

  (记者商为智 实习生程佳怡)“本来1栋和3栋之间留空的平台是为了通风,现在却有人违规搭建玻璃阳光房。”昨天上午,家住武昌徐东新世纪花园的李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2333333反映,一业主私自施工建造玻璃房,不仅影响通风,还对邻居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

  李先生家住武昌徐东新世纪花园C区。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现场看到,C区1栋和3栋之间有一个空出的平台,平台下面则是门面房。平台的玻璃房已出现雏形,玻璃房上端已经封顶,地面正在铺设木地板。正在施工的一位师傅称,他只是业主请来施工的。

  昨天上午10点,记者在一楼门面牙科诊所里找到了搭建玻璃房的业主梁某。梁某称,他在小区1栋3单元2楼买了套二手房,当初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原房东曾表示这个公共平台可以自己随便用,才买的这套房子。当记者问及为何要用钢架结构搭建玻璃房时,他称并不是搭建玻璃房,而是下雨时楼顶会漏水,为防止下雨天家中进水,所以搭建了屋檐,钢架结构只是作为支撑作用。随后,梁某以自己在医院上班为由,匆匆离开了诊所。

  记者随后来到小区武汉武建富成物业公司新世纪花园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王建平说,他们曾两次接到居民举报,并两次下达过劝阻通知书,让梁某恢复原状。但是物业没有执法权,不能强行拆除,只能劝阻。而对于梁某所说的家中渗水情况,物业表示并没有接到梁某的反映。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上武昌区梨园街城管中队,一位李姓执法人员表示,刚接到群众的举报,已初步判断业主梁某在小区公共平台的搭建物为违法建筑,但是要找到业主梁某本人才能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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