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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份“民营医院”护士岗位集体合同续签 最低工资标准提高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7-05-21 22:45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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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21日讯(记者董晓勋 通讯员张梅 严武林 李兰)今日,硚口区民营医院工会联合会职工方代表和企业方代表成功续签2017年民营医院护士岗位集体合同,据市总工会法律和集体合同部负责人介绍,此为全国首份民营医院护士岗位续签合同。

  据了解,去年,劳资双方在市、区两级工会见证下,签订全国首份“民营医院护士岗位集体合同”,明确了硚口区民营医院护士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及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今日续签的集体合同与首签合同相比,民营医院护士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护士/护师(初级)的最低工资标准由1700元提高到1750元,主管护师(中级)2400元提高到2500元,副主管/主任护师(高级)3900元提高到4050元。同时,续签集体合同增加了企业护龄补贴条目。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是否实行护龄补贴标准等。

  职工方代表郑氏骨科主管技师肖芝兰说:“集体合同给护士们吃了一颗定心丸,工资待遇和休息休假福利等一直是我们护士关心的话题。”

  该区民营医院工会联合会工会副主席徐荣乾说:“今年市、区两级工会对该区30多家民营医院2016年护士岗位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并与劳资双方多轮次座谈和收集建议,组织了多次的沟通协商,拿出了双方都满意的合同文本。我们希望企业增效、职工增收,民营医院护士的待遇能更好的得到保障。”

  医院方代表、武汉现代妇产医院院长马环芝在现场说,民营医院大多处于起步待发展阶段,要保证占据从业人员绝大多数的护士每年的工资增长的确让经营者有压力。之所以还愿意再签下这份针对护士岗位的集体合同,更多是为了行业的发展,职工队伍的稳定,让大家看到民营医院这个行业的未来和希望。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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