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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后实际收益不到40% 光谷“新黄金十条”切中痛点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7-06-22 21:44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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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22日讯(记者肖娟 通讯员李春龙 张珊妮)支持高校院所和职务发明人“三七开”享有知识产权,对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各方都给予奖励,6月22日,光谷对外发布“改革30条”,其中,“新黄金十条”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痛点”再度突破。

  5年前,光谷突破性推出的“黄金十条”,开展国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直指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使用权”问题,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至少70%归成果完成人,让科技人员合法创富。这一探索,促进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改,推动了华中科技大学骆清铭教授的职务发明专利“显微光学切片断层成像系统”(简称MOST)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后实际收益不到40%,光谷“新黄金十条”切中痛点

 

  光谷未来科技城

  “新黄金十条”在科技成果所有权混合所有制改革上更进一步,支持高校与职务发明人共同申请专利,按“三七开”比例分割知识产权,从源头上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问题。此外,针对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不仅奖励成果所有人,还奖励在成果转化中做出贡献者和受让转化成果的企业,全面激活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

  “直面问题,切中要害,我给一个大大的‘赞’!”出差途中看到“新黄金十条”内容,骆清铭激动回复长江日报记者,新政策对研发团队、科研院所都是利好。他指出,其中关于市区两级财力给科研人员“补税”的条款抓住了“痛点”,“按国家现有税收政策,一项成果转化后,实际收益不到40%,因为30%上交,剩下的还要缴税45%,好不容易转化了成果,拿到的收益并不多,极大影响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负责人表示,“新黄金十条”是在“黄金十条”突破基础上,从实践层面完善制度安排,“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科技人员收益纳税过高的问题,在税收政策没有突破之前,光谷给予相应奖励政策,这就是旗帜鲜明地支持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后实际收益不到40%,光谷“新黄金十条”切中痛点

 

  夜幕下的武汉光谷生物城

  根据“新黄金十条”,光谷还将创新设立“科技悬赏奖”,通过全新的制度设计,突破我国现行的科研资助的某些不足,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国家科研资助方式,由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机构提出重大应用研究项目,全球招标,同一课题,可多个团队同时竞争。这种不设门槛的开放式创新模式,有利于吸引全球创新资源和高端人才。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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