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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认下干女儿 女检察官热心帮扶两女孩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7-06-23 10:42 来源: 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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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方历娇 通讯员周晶晶、吕继强)通过办案,女检察官认下两个干女儿。记者昨日获悉,新洲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周小红,今年初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是武汉市政法系统今年唯一获此殊荣的先进个人。她办理的80余起涉及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案件,无一起捕后撤案或判无罪的情形。

  21日上午,江城天气闷热。周小红和同事们来到了“干女儿”小花(化名)的家,周小红向记者讲述了这个“干女儿”此前的遭遇。2014年,年仅13岁的小花还是一名初中生,小花父亲是一名残疾人,妈妈在外打工,小花平时跟年迈的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当时,一名辍学的男生找到小花,与她“交朋友”。后来,小花不堪“男友”纠缠提出分手,并威胁“男友”说再纠缠就去死。随后,那男生居然买来了老鼠药,并勾兑成一瓶矿泉水,年幼无知的小花喝下了这瓶水,两天后开始肚子疼。之后到医院检查才知道,因老鼠药的毒性导致卵巢开始溃烂,她不得不接受切除卵巢的手术。

  周小红接手这个案子,一边翻阅卷宗,一边流泪。她说:“对于损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重拳打击就是最好的保护。”最终,小花的“男友”被判刑6年。随后,周小红认下了这个“干女儿”,逢年过节,带着同事一起,去小花家送温暖。现在,在她的鼓励下,小花已成为一名开朗的中专生。

  周小红认下的另一个“干女儿”名叫小丽(化名)。小丽17岁时,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与另外5名成年人一起被刑拘。“一名17岁的未成年女孩,怎么可能成为犯罪的头目?”周小红深入核实调查发现,小丽果然是幕后老板指认的“替罪羊”。很快,周小红找到证据,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小丽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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