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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李志强为“全国优秀法官”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7-07-28 06:24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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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涂莉 刘辉)27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追授李志强同志“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上午,来到蔡甸区张湾街,长江日报记者看到,曾与李志强一起“并肩奋斗”的扶贫工作队员们,正在召开学习李志强同志精神的座谈会。大家纷纷表示,要把李志强同志的精神继续发扬光大,把扶贫工作做实做好。

  最高人民法院在追授李志强为全国优秀法官的《决定》中说,李志强同志忠诚尽责、勇于担当,其敬业奉献、献身扶贫的事迹突出、朴实感人,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党员干部以党的事业为重、人民利益为重的政治品格和光辉形象。

  李志强生前任蔡甸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他长期扎根基层,无论是在乡镇政府工作,还是从事司法审判工作,都始终以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默默坚守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前沿。面对扶贫任务,李志强自愿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主动提出到离城区最远、扶贫任务最重的村镇开展工作。他坚持审判、扶贫两不误,年均办案量逾百件,且无一申诉信访。

  今年3月3日,李志强在扶贫点蔡甸区张湾街同心垸村,走访贫困户的路上突发疾病,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献出了年仅56岁的生命。

  6月12日,市委政法委号召全市政法干警向李志强同志学习。6月21日,省高级法院为李志强同志追记一等功。7月25日,经全省各地各部门层层推荐,省委宣传部组织评审,李志强同志获评“荆楚楷模”。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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