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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业绩突出晋升传销老总:赚的钱还不够交房租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7-08-28 13:22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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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讯(记者姚传龙 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8月27日,四川省广元市,武汉市东西湖警方追逃专班民警将传销老总丁磊(化名)抓获归案。面对民警,28岁的丁磊坦言,自己虽然是传销老总,但“赚的钱甚至不够支付平时的房租和日常生活开销”。

  2016年12月底,在上海工作的丁磊接到岳父王某的电话,电话中王某称,在武汉有一项宏伟的事业希望全家人一起参与。

  紧接着,丁磊接到妻子的电话,也催他尽快从上海赶往武汉。出于对至亲的信任,丁磊赶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与岳父、妻子相见。见面后,岳父王某热情接待了丁磊, 5昼夜串门家访洗脑,说服丁磊,从事“1040阳光工程”。

  加入传销组织后,在岳父的监督下,丁磊与妻子花费13.96万元投资款,成为传销组织体系内的主任级人员。由于不少传销组织的成员都是通过亲人间相互欺骗发展而来的,其中约有30名成员都和丁磊沾亲带故,平日里,丁磊和他们以哥哥、叔叔等方式称呼。

  办案民警介绍,此后丁磊不遗余力地将自己的亲朋好友拉进传销组织,由于业绩突出,丁磊很快晋升为传销组织老总,地位远超岳父和妻子。

  “虽然是亲戚,但我还是使用《经管二十一条》对传销组织成员进行管理,每天通过互相拜访的方式上课。如果来了新人,依然把新人带到别的成员家里家访,介绍行业前景,拉其入伙。”丁磊告诉办案民警,自己与堂妹及堂妹夫等传销家庭成员不仅要每天上课,还要与另外的传销家庭互相交流学习,随时为发展新人做准备。

  今年8月,武汉警方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丁磊只身一人逃往四川广元老家。在他逃离后不久,其传销组织被警方捣毁。

  东西湖警方通报,丁磊的岳父、妻子因为没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所以接受教育后返回老家,而丁磊因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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