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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征收“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7-09-12 16:28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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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讯 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武汉市“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自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8年1月1日零时止,通行本市“九桥一隧一路”车辆,仍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通行费。本通告所称“九桥一隧一路”是指:武汉长江二桥、武汉白沙洲长江大桥、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长江大桥、武汉二七长江大桥、武汉鹦鹉洲长江大桥、晴川桥、月湖桥、长丰桥、江汉六桥、武汉长江隧道、三环线道路。

特此通告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2日

2018年1月1日零时起 武汉“九桥一隧一路”ETC收费取消

武汉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就停征“九桥一隧一路”通行费工作答记者问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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