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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两个月淘汰近万黄标车 未报废的不许新车上牌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7-09-29 07:13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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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长江网9月29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魏娜 通讯员 张鹏 陈立 万仪伟)28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交管局获悉,7月中旬以来,全市交警针对黄标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的违法行为,开展交通隐患清零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淘汰黄标车近万台。

  黄标车上路将处200元罚款、记3分

  武汉交警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加强对黄标车的源头管理,通过车控网+平台实时掌握黄标车上路行驶情况,并布控查缉违法上路行驶的黄标车。

  9月22日清晨7时许,青山区交通大队民警付武阳在工人村丝贸墩路口指挥疏导交通时发现,一车号为鄂AV065X的大型货车因发动机出现问题停在路中,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民警使用PDA查询货车基本信息,结果显示为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

  司机表示,该车已使用十五年,现为“黄标车”。民警随即调来牵引车,依法将该车查扣。司机说,这台车总是坏,但是觉得报废了换不了几个钱,所以一直勉强开着。得知自己的这辆黄标货车报废后,可获得1万多元补贴,司机当场办理了报废手续。

  9月26日,硚口区交通大队民警从交管局智慧监管平台发现武汉鑫昌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有一台车号为鄂AP1798的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而且属于黄标车。而交管局车控网+平台显示,该车仍然有行驶轨迹。

  27日下午,硚口交警来到东西湖区十七支沟,找到该车并将车辆扣到大队停车场。后通过电话联系上该公司法人,经耐心劝导,公司法人决定将此车提前报废,并请求民警予以协助办理报废手续。

  武汉交警表示,从2015年9月1日起,全天禁止黄标车在武汉市行政区划区域以内道路通行(不含高速公路)。对违反禁行管理规定的黄标车,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全市道路上设置的路口、路段电子抓拍设备进行抓拍取证, 或会同环保部门联合上路执法并进行现场处罚。

  黄标车未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不得办理新车上牌

  交管部门表示,对于黄标车达到报废标准为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机动车所有人(含单位及个人)将不予办理新增机动车登记。

  对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对本单位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如不及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由公安交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法扣留驾驶证,收缴机动车并予以强制报废,处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

  交管部门对违反禁行规定上路行驶的黄标车依法予以扣留,并依法依规实施淘汰;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为了让黄标车上路,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或行驶证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收缴、销毁非法牌证,扣留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处5000元罚款,记12分。

  交管部门表示,黄标车将不予环检和安检,不核发安检合格标志,不予办理委托异地检测,强制报废期满前一年内的机动车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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