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不交物业费就没水用?房管局:违规!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7-10-27 19:08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字体:

  有诉求,两种入口反映。网上留言:武汉城市留言板(点击网址:http://wsqzgzb.cjn.cn,或通过长江日报APP、官方微信菜单栏,即可进入留言系统);拨打电话12345(市长专线)。

 

  长江网10月27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马振华)

  网民:青年路爱特城小区物业,交房时就要求必须缴至少一年物业费才能完成交房手续,并充水卡的水,最高限定只能充50吨;从2016年11月后,所有已入住的业主,如果未缴物业费,就不能充水卡,无法用水。后经协调,才允许未缴物业费的业主一次充水5吨,缴费的业主一次最多只能充50吨。

  部门办理:不再因物业费限定业主用水

  长江日报记者从水务部门了解到,爱特城小区是高层住宅区,由于高层建筑涉及二次供水,因此由物业公司代收水费。

  25日上午,长江日报记者随江汉区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到爱特城小区,工作人员向物业负责人解释了新的《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按“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不配合管理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终端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区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说,一次充水多少吨,目前没有相关规定,一般都是按照业主自身用水量自己决定,物业公司不能以不交物业费为由变相限制供水。对此,物业公司承诺,不再因物业费断电断水,业主用水电气遇到问题,报修后随叫随到,保证业主正常用水电气。

责编:王冲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