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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中考方案改变“一考定音”15科都计中考成绩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7-12-30 08:27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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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新中考方案改变“一考定音”

  15科都计中考成绩

  综合素质纳入考核

  长江网12月30日讯(长江日报 记者陈晓彤 黄洁莹)记者12月29日获悉,省教育厅印发《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高中招生将改变”一考定音”,而是结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15门课成绩均纳入考核

  据了解,传统的“中考”是指向单一的选拔类招生考试,而我省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实行初中学生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结果“一考多用”。任何市、县和学校不得另行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选拔类考试。

  为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防止“不考不教”“不考不学”行为,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定的全部科目和全省统一开设的地方课程均纳入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具体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共计15科。

  为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在考试时间上,实行“学完即考”,将生物、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物化生实验操作等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市(州)结合本地实际在初三年级下学期统筹安排;在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上,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并鼓励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

  考试命题将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省教育厅将适时发布《湖北省初中学业质量标准》,并对各地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质量进行评估。

  业内人士解读,学业考试加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是初中所学15门考试,综合素质考试是学生的日常社会实践活动及荣誉。以往的中考是集中在初三毕业6月份,一考定终生,现在3年内都有15门考试,也将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到中招总分内。以往有部分科目只作为拿毕业证之用,现在所有科目都计入中考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将纳入考核

  据了解,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包括:一是客观记录。学校为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学生采用写实的办法将自己参与活动的表现客观记录下来。二是评定等级。初中学校基于学生“写实记录”和相关典型材料,通过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对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行为表现定期进行等级评价。评定结果以等级形式予以呈现。三是公示审核。每个评价周期结束后,初中学校对学生提交的记录材料和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四是形成档案。学校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可用。

  2020年新初中生全面参加新中考

  据了解,宜昌将率先开展改革试点,从2017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中考”。在改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形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运用、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构成和录取办法等方面进行探索。

  其他有条件的市(州)可从2018、2019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择时开展改革试点。从2018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全省推进除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开始,全省全面实施改革。即从2023年初中毕业年级开始,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全部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招生录取。

  在2023年之前,未参与试点的市(州)可继续按现行的招生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责编: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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