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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享有福利分房 单位停发配偶住房补贴合理吗?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8-01-18 17:09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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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1月18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殷花)近日,市民王女士向长江日报记者来电询问称,单位无缘无故停掉了她的住房补贴,想咨询住房补贴发放事宜。

  据悉,王女士是武汉市某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1995年入职以来,从未享受过国家政策性的福利分房,只有住房补贴。2013年1月与现任老公结婚后,单位突然停止发放她的住房补贴,对此她非常不解:老公名下的福利分房属于其婚前财产,房产证上也注明了100%个人产权,自己只是与他形成了夫妻关系,该套房产不属于夫妻共有,为什么还被停掉了住房补贴?

  对此,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解释称,按照《市房产局、房改办关于印发<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核定发放职工住房补贴若干问题的政策解释>的通知》(武房字[2005]7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原属无房或住房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核定后结婚,其配偶另有公有住房的,按家庭新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后重新核定住房补贴。如已达标的,停发按月补贴;如仍属未达标的,按新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核定按月补贴。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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