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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汉实习生能否住进人才公寓?市房管局:可申请公租房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8-01-18 18:35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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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1月18日讯(长江日报记者殷花)小李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外地在校研究生,响应武汉“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的号召,他与武汉一家大型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留汉实习。但是由于不满足“毕业3年内”的条件,小李申请人才公寓的请求被搁置。

  据介绍,小李本科毕业超过三年,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又考上研究生,今年6月才能拿到毕业证。在走上工作岗位但又没有学历证明的“尴尬期”,小李遇上了大多数应届毕业生都遇到的租房贵、压力大的问题。为此,他希望相关部门能考虑“留汉实习生”的实际困难,协调解决人才公寓申请资格问题。

  对此,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明确回应,根据武汉市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相关政策,毕业5年内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创业就业满1年,家庭在武汉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可申请购买1套大学毕业生安居房。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拥有武汉市户籍,家庭在武汉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另外,为解决武汉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相关规定:大中专院校毕业6年以内,有稳定工作并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且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和承租公房的新就业职工,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提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实施相应的住房保障。但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如果小李的收入及房产情况符合上述条件,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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