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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晚喝酒次日仍被查出醉驾 这名大客车司机丢了饭碗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8-03-06 22:1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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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头晚喝酒次日一早仍被查出醉驾,这名大客车司机丢了饭碗

  长江网3月6日讯((通讯员崔彦伟 杨峰 刘建伟 记者魏娜)一大清早,一辆大客车司机因醉驾被查处,司机辩称:酒是头天晚上喝的。但这顿隔夜酒让他丢了饭碗,10年不得申领驾照。

  3月6日8时左右,洪山区交通大队三中队民警正在白沙洲高架进行闯禁行整治,一辆号牌为鄂B5***5的大客车被拦下,该车司机郭某下车后,面对民警一直躲躲闪闪,当民警要求他出示证件时,闻到他身上有酒味,加上他神色慌张,说话时支支吾吾,民警怀疑他涉嫌饮酒驾驶,拿出设备进行酒精含量检测。

  结果显示,郭某的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54微克/100毫升,涉嫌醉驾。

  据了解,郭某是大冶市通顺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司机,他说,头天晚上和朋友一起聚会喝了酒,早上感觉没什么事,便开车上路了,没想到大白天被交警拦下来检查。

  目前郭某被送往武汉市酒驾中心作进一步的处理。

  洪山交警提醒,每个人对酒精的吸收排解能力不一,即便是前一天喝的酒,第二天仍有可能会被测出酒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责编: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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