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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容院里做激光祛斑不成,反而伤了脸,更糟的是……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8-03-14 21:22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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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3月14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陈莉 舒泉) 未取得引产证明,武汉某医院非法为4名产妇引产;没有资质,汉阳某美容院做激光祛斑致美容者面部受伤。14日,“3·15”到来之际,武汉市卫计委通报十大典型卫生计生违法案件,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借鉴。

  记者了解到,十大案例涉及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个人开办无证诊所、无证坐堂行医、无证医疗美容、违法执业等。

  2017年3月,汉阳区陈女士举报,她在该区马沧湖路的一家美容院做激光祛斑不成功,脸部反而受伤。该区卫计委调查发现,这家美容院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使用激光祛斑仪属于医疗美容,无许可证不能从事该项医疗服务。

  根据调查结果,区卫计委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并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卫生计生执法督察总队工作人员提醒,生活美容只针对皮肤表面,开展机构具备卫生许可证就可,而医疗美容要触及到皮肤真皮层以下,通俗地说会“动刀见血”,开展机构还必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市民做医疗美容要认准“双证”。

  同年4月,京山县有关部门反映,武汉某医院在没有引产证明的情况下,非法为他人施行引产手术。江岸区卫计委调查发现,武汉某医院医生郑某在孕妇万某、成某、彭某、李某4人未取得引产证明的情况下,帮助其伪造引产证明,非法为这4名孕妇实施引产手术,违法所得40249.88元。

  江岸区卫计委依法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万多元、罚款人民币8万多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湖北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该院记6分。医院对该院涉案的9名医务人员分别给予开除、严重警告、警告、扣发绩效工资等处分。

  据悉,市卫计委、市卫生计生执法督察总队近期开展 “3·15”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其中,开展打击无证行医违法行为集中行动出动487人次,全市共取缔无证行医51户。开展消毒产品监督检查出动277人次、开展涉水产品卫生督导检查出动119人次。

责编: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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