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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实行这项制度后 企业通关的程序要简单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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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4 18:48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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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4月4日讯(长江日报记者汪文汉 通讯员陈兵)武汉海关受理湖北凌晟药业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某化工品归类预裁定申请,并在近日制发海关预裁定决定书,这是湖北省首票海关预裁定决定书。

  为了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履行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相关承诺,中国海关总署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中国海关在现有法律框架体系内确立了预裁定制度,这项举措对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对海关通关的可预测性可确定性也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海关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同时,促进快速通关。

  商品归类、审价、原产地这三项关税技术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在通关过程中,如何确定商品的归类、审价、原产地对于企业来说往往具有一定的困难。海关实行预裁定之后,以往“三预”(预归类、预审价、原产地预确定)申请所需要的繁杂手续和技术门槛就可以避免,企业仅需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海关事务联系系统”向注册地海关提交申请,即可完成预裁定的申请工作,从系统中了解到关税政策及涉税的各种要求。全程可实现无纸化操作,无需提供纸质单证。同时,预裁定决定书拓展了“三预”决定书的法律适用范围,由仅适用于直属海关关区辖区,扩展为全国适用。

  武汉海关关税处负责人介绍,该关首份预裁定申请是2月8日收到的湖北凌晟药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某化工品归类预裁定申请,武汉海关确定该商品归类制发的首份《预裁定决定书》,可以在全国各海关使用,大大简化申请人的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

  武汉海关负责人介绍,截至4月2日,《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实施2个月以来,武汉海关辖区企业共向该关提请预裁定(归类)申请5份。

责编: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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