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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湖北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 可走“绿色通道”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8-05-15 22:04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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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5月15日讯(长江日报记者章鸽 通讯员 许兰波 )15日,湖北省人社厅出台《关于做好我省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报认定相应级别高级职称,为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又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通知》要求,海外回国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应条件,在海外连续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即可申报认定相应专业正、副高级职称;全职引进来鄂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基础职称限制,来鄂3年内可比照国内同资历、同水平人员相应条件直接申报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入选国家、省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如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人才、创新群体负责人”等国家级人才及湖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湖北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省贴”)、湖北省“百人计划”、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一、二层次)、“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人选、“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负责人”等省级人才可直接申报认定相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湖北省“百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楚天学者计划”楚天学子、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人才、湖北省优秀博士后、湖北省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和企业研发人才等省级人才可直接申报认定相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符合一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也有机会申请认定相应系列正、副高级职称;经考核合格出站的博士后人员,不受基础职称限制,可直接参加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其在站期间的业绩成果可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通知》明确,高层次人才申报评审(认定)高级职称,个人提出申请,有自主评审权的单位,由本单位自主完成,结果报省职改办备案;无自主评审权的单位,由用人单位推荐,逐级复核后提交相应专业评审委员会。其中,对符合直接认定正高级职称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制进行申报。

责编:彭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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