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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堂兄电脑后改正未被起诉 “心港湾”挽救问题少年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8-06-03 21:32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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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东西湖区检察院“阳光工作室”检察官为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在押的10余名女性未成年人开展绘画疗愈心理疏导活动。(通讯员陈仕奇提供)

  长江网6月3日讯  六一儿童节前夕,武汉市检察机关特邀百余位中小学生,参加以未成年人犯罪检察为主题的检察院开放日活动,通过法治宣传课的形式为孩子们上了一堂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课。

  据了解,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武汉市检察机关成立巡讲团,以情景剧、模拟法庭、互动式教学等丰富多样的巡讲方式,有计划地开展校园法治巡讲,并将优质法治课制作成视频课件,供学生、家长、学校点播。同时由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多措并举,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

  如今在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工作的小吴(化名)感慨,要不是检察官和社工的帮教,他或许仍沉溺于网络,甚至走上盗窃犯罪的不归路。

  2014年暑假,时年17岁的小吴从叔叔家盗走2台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变卖后用于上网等。得知叔叔报警,小吴害怕了,打电话给堂兄,表示东西已经卖了,就当帮帮他,别让警方查了。

  警方接到这一线索后在网吧找到小吴,取回赃物。拿回被偷物品后,叔叔一家表示不愿再追究,“毕竟是亲戚,不想看孩子坐牢”。

  2016年,警方以小吴涉嫌盗窃罪向汉阳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办理该案的黄检察官告诉长江日报记者,被害人希望对小吴从轻处理的同时要加强教育,孩子若不改恶习,未来再犯罪,反而害了孩子。小吴的父亲也表示要配合约束教育。但小吴本人却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为自己偷的不是外人,东西都还了,就没事了。经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检察官发现小吴具备家庭监管条件,虽沉迷网络,但有挽救可能。可直接作不起诉决定不利于小吴行为矫正和再犯风险规避,应当对其附上考察监管期。于是,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6个月。

  检察官将小吴送到汉阳区“心港湾”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协助社工给老人放电影,带领老人做手工、画画、写字等提升自身素养。渐渐的,他不再沉迷网络,工作积极,态度诚恳,得到了老人们及社工的一致赞扬。2017年2月,考验期满,鉴于小吴表现良好,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对涉罪未成年人,武汉市检察机关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少捕、慎诉、少监禁。以创建“心港湾”观护基地,构建社会化支持体系。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未成年人审查起诉工作中,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以后做不起诉决定的)80人,较2016年同比上升225%。附条件不起诉65人,同比上升149%。2017年,全市共挂牌共建了15个“心港湾”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共有83名不批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入观护基地接受帮教。32名未年人重新回到学校,10人考上大学,9人重新就业。(记者舒翔宇 通讯员周晶晶 罗意 陈仕奇 鲁昕)

责编:彭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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