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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贴罚单后竟开车撞向辅警 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8-07-05 19:12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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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暴躁的司机曹某在派出所接受讯问。 

  长江网7月5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夏奕 通讯员董冠男)不满违停被贴罚单,暴怒司机竟开车撞向贴告知单的辅警,他当场被市民拦下,后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4日上午8时许,江汉区交通大队一中队辅警周俊强巡逻至机电路新龙和苑小区附近时,发现一辆红色轿车逆向停在小区门前的非机动车道内,导致自行车、电动车只能进入机动车道内穿行,于是他上前摄录取证,并在车窗上贴了一张《道路停车行为报告单》后离开。

  他继续巡逻至姑嫂树菜场附近时,突然一辆从他身后驶来的车迅速超过他并将他逼停,车头横在他骑的电动车前。

  

图为曹某的车辆被贴罚单后,他写给警方的《警告信》。 

  开车的司机一下车就劈头盖脸对着周俊强一顿大骂,指责他不该贴罚单。

  “你的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既影响了骑车的人,也影响了开车的人,属于违法停车。”

  司机却更加气急败坏:“信不信我开车撞死你?”

  周俊强并没理会司机的威胁,告诉他若有异议可通过相应渠道反映,接着他骑上电动车离开。还没走多远,司机突然将轿车启动,从后面追上他,朝着电动车一撞。本有防备的周俊强被撞得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好在轿车速度不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路过市民见状赶紧拦下司机和红色轿车,谴责他撞人不对,司机曹某随后被赶来的民警带回交通大队。

  经查,曹某今年6月24日曾因占用非机动车道违停被摄录取证,当时他写了一封《警告信》威胁交管部门。鉴于曹某驾车撞击辅警的行为已构成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4日江汉警方对他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江汉交警提示,如果驾驶员对于辅警粘贴《道路停车行为报告单》摄录取证的行为存有异议,一定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复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

 

责编: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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