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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海商法》应修改 扩大适用于内河运输和船舶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8-07-15 21:48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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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7月15日讯(长江日报记者汪文汉 通讯员董园园)近日,中国法学会在武汉新港举行“法学家下基层”专题法治调研活动,力推《海商法》修改工作。

  来自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十余所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调研活动。调研组先后参观了阳逻港二期,并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大家一致对《海商法》的修改提出意见。

  武汉海事法院院长、长江海商法学会会长吕小武认为,由于现行《海商法》不适用于内河货物运输,建议修改后的《海商法》扩大到适用于内河运输和内河船舶,弥补现行法律漏洞,解决长期以来内河航运中出现的“无法可依”的局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傅廷希望通过《海商法》修改完善内河法律制度,促进多式联运发展。

  武汉航运交易所负责人苏建国提出,在建立长江流域统一交易大市场过程中,最为迫切的是《海商法》修改能够延伸到长江内河,同时希望法学专家能参与指导武汉航运交易所正在开展的内河集装箱、散货运输等标准合同起草制定工作,以实现规范内河航运市场的目的。

  调研组负责人指出,通过调研,听取了很多实务部门同志和各位专家的意见,感觉确实需要一部能够覆盖内河的《海商法》。要通过立法设立一定的技术标准,处理好环保与航运之间的关系,逐步淘汰内河“夫妻船”,保障黄金水道的正常使用及港口建设发展。

责编:彭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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