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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诈骗升级:在来电后还派“工作人员”上门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8-08-20 23:19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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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20日讯 “你好,我是‘公安局民警’,你的身份证被盗用,涉嫌一起洗黑钱案件……”这是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的常用套路,然而,当一名“检察院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手持“工作证”“拘捕令”站在你面前时,你是否会上当?

  日前,武汉警方侦办一系列以老人为对象的电信诈骗案,诈骗嫌疑人不仅通过电话与受害人联系,还派出“工作人员”携“通缉令”上门取银行卡、催促转账。

  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了解到,冒充“公检法”诈骗又升级了,近日在武汉三镇频现,武汉市反诈中心20日发出预警,提醒市民小心“案中案,连环骗”。

  汉阳:“检察院干警”上门核查

  老人将4万元转到“安全账户”

  近日,家住汉阳鹦鹉辖区的独居老人丛老太家中的座机响了,对方称是“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徐科长,详细报出了丛老太的身份信息后说:“你的身份证被盗,现在涉嫌一起非法集资诈骗案件,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调查。”

  丛老太起了疑心,对方称会派人民检察院干警登门核查。没过多久,一名自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女子蓝某来到丛老太家中。

  

  警方查获的蓝某的作案工具 警方供图

  蓝某身穿工作服,手持工作证在丛老太家中宣读检察机关 “通缉令”。丛老太相信了对方的说法,把银行卡、存折和密码全部交给了对方。接着,这位“女干事”拿着丛老太的卡去了附近银行的ATM机,将卡上的4万元钱转到了“安全账户”内。

  

  警方查获的蓝某的作案工具 警方供图

  事后,丛老太对儿子说起此事,才意识到被骗,赶紧报警。8 月17日,汉阳警方在江汉菱角湖附近一快捷酒店内将犯罪嫌疑人蓝某抓获,现场收缴受害人的银行卡,伪造的检察机关制式服装、工作证件、“通缉令”等法律文书若干。

  

  警方查获的蓝某的作案工具 警方供图

  武昌:某公安局驻武汉“特派调查员”

  骗走老人银行卡、身份证

  无独有偶,8月15日,东新、武昌警方联手侦破一起冒充公安局调查员的女子上门诈骗案件,将30万元的诈骗资金拦截在银行柜台窗口。

  15日下午4时左右,东新警方民警在侦办辖区一起电话诈骗案件时发现,其案件线索涉及到另外一起在武昌区静安路附近实施的电诈案件。

  家住武昌的顾老太接到过外地警方的电话,称其已被通缉。当天,一名自称某公安局调查员的女子上门后出示了“通缉令”,并表示转账款是转到“安全账户”,案件办完后会返还,顾老太信以为真,将手中的银行卡、身份证等交给该女子。

  武昌公安分局首义路警务站民警张强意识到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已开始汇钱,立即赶往离顾老太最近的两家银行。根据顾老太提供的相貌特征,在静安路工商银行等候区发现与描述极为相符的女子。张强悄声走近其背后,将该女子正递往银行柜台内的一张转账汇款申请拦下。张强发现,汇款申请的汇款人正是顾老太,于是将该女子控制。

  经查,该女子自称受他人委托为某公安局驻武汉“特派调查员”,负责转达该局“通缉令”,事后可获得相应报酬。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交至首义路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汉口:青年男子陪同7旬老人到柜台转账

  柜员劝阻时偷偷溜走

  5日上午11时40分,一名七旬老人在一男子陪同下,来到交通银行湖北分行营业部办理转账业务。询问原因,老人说是给女儿房屋装修,还不断催促赶快办理。前一天刚接受防骗知识培训的业务员意识到,老人可能遭遇诈骗。见业务员示警,大堂经理、保卫部门工作人员和清洁员都赶到营业厅,将老人与青年男子隔离,并通知其女儿到场。

  女儿到场后说,她最近没有装修,也没要求老人转款。但无论如何劝说,老人就是不听,反复催促快点转款。无奈,银行工作人员以系统出故障为由,稳住老人,拨打110报警。

  江汉分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老人及其女儿带回派出所。民警列举近期发生的案例,爹爹慢慢醒悟,道出了实情,原来当天上午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北京某公安分局民警,称老人涉嫌洗黑钱,已安排人给他送“通缉令”。当天上午,一男子果然送来“通缉令”,老人信以为真,便按照对方要求,来到银行准备向对方指定的账户汇款。

  经过警方、银行、子女等10余人轮番劝说,老人这才确信上当受骗。混乱中,随行男子趁机溜走,民警未能将其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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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人!

  上门“催款”的骗子也是受害者!

  民警调查后吃惊发现:扮演“检察院女干事”的女子蓝某,是另一个电信诈骗的受害者。

  蓝某称她是广东人,8月10日,她收到短信,称有不法分子利用她的身份证在北京办了电话卡从事经济犯罪,需要蓝某协助调查。

  随后,一名自称北京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的男子拨打蓝某电话,称蓝某涉嫌一起经济案件,需要马上冻结其名下财产。为了取得蓝某信任,该男子通过QQ向蓝某发送了警官证照片。一名自称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徐科长与蓝某取得了联系,按其“指示”,蓝某在“人民检察院网站”发现她在拘捕名单中。

  徐科长称,允许蓝某加入海淀区检察院调查小组,并一再强调该调查小组涉密,不能告诉任何人。蓝某接到的第一个执行任务就是到武汉,这才发生了上述一幕。目前,蓝某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民警分析,这种诈骗方式,主要针对的是60岁以上赋闲在家的老年人,而上门“催款”的人员,一般也是被洗脑的被诈骗人员。

  这种诈骗方式中,骗子假冒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工作人员,以涉嫌诈骗等犯罪为由,骗得青年人信任,再以给机会“戴罪立功”为由,授以“委任调查员”的身份,要求青年人携带假的通缉令、工作证等到被骗人家中,收集身份证、银行卡、取款密码等,然后再将钱转入指定的账户。

  如果有必要,青年人还会假称是被骗的亲属,陪同到银行取款。有时,骗子还会顺带对青年人实施诈骗,例如,武昌警方抓获的邓某在配合骗子行骗时,还被骗走了32万元。

  警方提醒:多提醒家中老人防骗!

  “要多多警惕这种新型的诈骗方式,尤其要提醒身边的老年人,注意防范。”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分析,近期出现的上述诈骗手法,是冒充“公检法”骗局的升级版,呈现由单纯的线上非接触式诈骗,变为线上非接触式诈骗加线下接触式诈骗的新形式。

  如何防范?民警介绍:公安机关办案有严格的程序,一是不会电话办案,更不会在电话中告知当事人涉嫌何种罪名;二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外出办案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三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有规定的格式,也没有“刑事逮捕冻结命令”“逮捕证”“刑事拘捕令”“财产冻结令”等法律文书。

  民警提醒:市民接到自称是公安民警或者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且在电话中称自己涉嫌诈骗、洗钱等犯罪的,千万不要相信,更不要听信对方所言轻易转账汇款,或将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物品、信息交给对方,必要时可以拨打110,或者就近到公安机关咨询报案。

  民警还提到,市民应当多关注各种新闻媒体播发的防骗信息,掌握常见骗局的作案手法及发展趋势,家中有老年人的子女,应当多抽时间陪陪他们,给他们讲解最新骗局的特征,帮助他们提高防范能力。(记者谢冰林 通讯员冯威 刘万鹏 吴艳 杨冰)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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