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挂靠外轮作业,拖船被处罚

两船靠在一起的图片,靠岸的外籍货轮,外面小船就是挂靠的船舶。
长江日报融媒体9月21日讯(记者汪文汉 通讯员胡艳) 9月21日上午,湖北汉口边防检查站对武汉港申有限公司“汉港拖1003”船舶负责人履行处罚程序。“汉港拖1003”未经许可,擅自挂靠外轮作业。
18日中午,一艘塞拉利昂外轮停在武钢港务外贸码头装运钢材,准备运往胡志明市。13时50分,武汉港申有限公司“汉港拖1003”船舶同时也因为作业需要,靠近外籍轮船,搭靠塞拉利昂外轮“SAFE WAY”号船舶进行牵引施工作业。
湖北汉口边防检查站接到消息后,立即叫停了这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船方负责人进行处罚。
经过调查发现,相关企业单位不熟悉“搭靠手续”办理流程,汉口边防检查站对有关企业前来申办搭靠外轮业务的人员进行指导,帮助办理业务人员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文件材料,并第一时间完成审核、发证工作,确保船舶快速办妥搭靠手续。
汉口边防检查站相关负责人提醒,外轮属于监管区,本地船舶不能随便挂靠,需要挂靠船舶搭靠外轮需办理“搭靠外轮”手续,应由船方负责人或船舶代理向边检机关提交船长证件、船舶资料、《搭靠外轮申请表》等材料,经审核无误后,边检机关将当场制发《搭靠外轮许可证》,否则均属违法行为。
而武汉港申有限公司“汉港拖1003”船舶不熟悉这一业务,导致接受处罚。
【编辑:祝洁】
(作者:汪文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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