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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单位,后来辞职自已交社保,如今怎么办退休?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8-10-25 20:09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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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融媒体10月25日讯(记者杨荣峰)武汉市民程女士近日办理退休,她曾在新洲工作,辞职后在江岸区个人缴纳社保11年,如今想办理退休,该怎么办呢?
  【市民反映】
  我1987至2001年在武汉新洲区卫生部门工作。于2001年辞职,在江岸区自交社保11年,于11月16日准备退休。经江岸区社保答复,欲在新洲提取档案,交江岸社保审核,于是江岸发一张《办理养老待遇核定告知单》,前往新洲档案处,可是新洲档案处告知,必须有江岸发的调档函,才能提取。回江岸社保处,他们没有调档函一说。我该咋办?
  【部门办理】
  市民程女士告诉记者,她留言反映后,新洲区人社局给她发送了一份“调档函”模版,发现这个模版跟江岸社保管理处给她的《办理养老待遇核定告知单》是一样的,新洲区人社局随后受理了她的退休手续。
  长江日报记者从江岸区社保处了解到,程女士曾为新洲区某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2001年经组织批准辞职,2007年4月在武汉市江岸区灵活就业窗口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于2018年11月满50周岁,需办理正常退休手续。办理正常退休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人事档案原件(密封)、一寸登记照1张在社保处办理。
  【编辑:符樱】
  (作者:杨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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