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8年12月19日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经协商决定:
免去陈汉桥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邹卫东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宏斌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黄江波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孟军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钱方信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孙远松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编辑:刘思】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经协商决定:
免去陈汉桥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邹卫东同志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宏斌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
黄江波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孟军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钱方信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孙远松同志任政协武汉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编辑: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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