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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营业执照颁发,可同步生成电子版,原版执照能继续使用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9-03-01 19:22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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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融媒体3月1日讯(通讯员上官晓敏 向悬峰 记者马辉)2019年3月1日起,湖北省与全国同步颁发新版营业执照,新版纸质执照可自动生成电子执照。
  营业执照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新老执照有几个变化:一是新照正副本的照面版式统一调整为横版;二是新照实现了二维码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的企业信息精准联接,并在执照上增加“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提示语,社会公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查询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三是领取了新版纸质执照的市场主体,同步生成了新版电子营业执照,并存入电子执照库,市场主体可自行下载并使用电子执照。
  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原版执照可继续使用,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照。3月1日,全省共发放新版营业执照3452份。
  【编辑:祝洁】
  (作者: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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