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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坏了一个月,一户不缴维修费,物业拒绝修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9-04-03 18:06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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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物业张贴的“关于电梯延迟维修”的声明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3日讯(见习记者李忆农)4月2日,张先生向长江日报投诉说,自己居住在百步亭花园龙庭307栋,该单元电梯已经故障一个月,但物业却拒绝维修,理由是有一户未缴纳维修费。
  张先生告诉长江日报记者,自己居住的单元总共有18层,每层3户,总计一栋楼有54户人家,对电梯的需求量偏大。但1个月以来物业以一户业主未缴纳电梯维修费为由,拒绝维修电梯,导致所有住户只有一部电梯使用。 张先生担心一部电梯或因过度使用,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张先生还称自己多次和物业沟通,均没有获得解决方案,也没有获悉未缴费业主的信息。
  张先生说,小区年物业费需要2600元,物业公司应该更加强调对业主的服务性,加强服务功能,不应该如此死板,把对一户业主的惩罚连坐到所有业主的头上来。
  长江日报记者走访时发现,百步亭花园龙庭307栋的外墙上张贴了一张龙庭业务服务处的声明,称“依据市区政府关于住宅小区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相关利益业主未缴纳维修资金,该维修项目将无法实施”。
  随后,长江日报记者致电百步亭龙庭物业,物业工作人员告知长江日报记者,他们已经多次和未缴费业主接洽协商,但该业主以“自己不需要使用电梯”为由,拒不缴纳维修资金。由于维修资金不到位,物业也无法向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房管局)申请维修项目,导致电梯维修工程迟迟不能开展。 最后,物业表示会抓紧时间继续与该业主协商,但由于涉及业主隐私,物业工作人员不愿透漏更多未缴费业主的相关信息。
  据了解,2018年武汉市房管局修改了《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和扩大了业主大会的权利和职责,优化了维修资金使用的表决方式。此次修订明确规定,开发建设单位、业主缴存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针对该情况,单元住户可以成立专门的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代表与物业进行沟通协商,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
  【编辑:彭向东】
  (作者:李忆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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