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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标未婚,办事窗口仍要单身证明,责任单位被全市通报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9-04-21 17:33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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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融媒体4月21日讯(记者杨荣峰 通讯员吴祺)户口簿上已标注“未婚”,但办事窗口依然坚持索要“单身证明”,否则不予办理。近日,市治庸问责办发布的2019年首期“双评议”半月报聚焦“四办”改革中的突出问题,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因额外设置审批前置条件索要“奇葩”证明,被市治庸问责办全市通报,给予窗口负责人江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杜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某某进行工作约谈。

  办事行不行,群众评一评,定期通报问题,持续传导压力。2019年度全市评议“十优满意单位”“十差不满意单位”工作已于4月1日正式启动,首期“双评议”半月报已于近日出炉,并签发各参评单位。

  本期“双评议”半月报聚焦“四办”改革,通报了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新洲区司法局公证处、青山区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站、洪山区公安分局狮子山派出所等四个参评单位在落实“四办”改革中的突出问题。

  半月报还通报了各区、市直部门、公共服务企业、旅游景区以及市、区属医院在4月份上半月的综合排名。

  市治庸问责办将继续坚持定期通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传导评议工作压力,加大对违反评议工作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

  不满意件数量排名

  4月1日至4月15日,“武汉评议”平台收到的不满意评价分布如下:

  制图:张莉

  从不满意评价分布看出,医疗卫生机构不满意评价占比最高,超过三成,其次是各区,公共服务企业和市直部门。对收到的不满意评价,市治庸问责办将逐件调查核实。同时,对不满意评价较集中的领域,市治庸问责办也将重点关注,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找准问题症结,通过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减少不满意评价。

  不满意评价数量最多10个参评单位(由多至少):

  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门(急)诊部

  江汉区公安分局万松街派出所

  江岸区花桥街公共服务办公室

  江汉区卫生健康局执法督查科

  黄陂区六指街中心卫生院

  武汉供电公司北湖供电所

  东湖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九峰市场监管所

  市人社局洪山社保处

  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经济事务审批办公室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满意问题摘编及其处理

  “四办”改革是市委市政府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但少数单位在落实“四办”改革中搞变通、打折扣,还存在一次性告知不到位、擅自要求“奇葩”证明等突出问题。各区治庸问责办紧盯“四办”改革工作落实,对“双评议”活动中反映的相关不满意评价认真开展调查,以严肃问责追责倒逼各参评单位正视群众诉求,改进工作作风,真正让办事企业、群众感受到“双评议”活动成效。

  案例一 没有“奇葩”证明就不办事

  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额外设置审批前置条件,当事人在该窗口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时要求出示单身证明,当办事人跟民政部门核实单身证明已取消并跟该单位工作人员说明后,工作人员回复:“那我们这就是要出具单身证明,不然就不办。”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当事人在该窗口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时,提供了能证明婚姻状况的户口簿,但该窗口工作人员仍要求当事人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单身承诺),否则不予收件。此做法违反了民政部关于“无婚姻状况,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规定,签订婚姻状况承诺书无相关政策依据。针对上述问题,给予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窗口负责人江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杜某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新洲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某某进行工作约谈。

  案例二 半天发号30个尚有余量也不办

  新洲区司法局公证处在工作时间以工作量已满、需要对上午已办结的公证事项资料进行归档整理等理由,不接受当事人正常业务申请,导致办事群众多次跑。

  经查,该问题属实。当事人在上午11时20分到该单位申请办理曾用名公证,工作人员告知当天上午已发放办证号30个,工作量已满,不予受理。当事人在现场等到11时40分其他办事群众均办理完毕离开后,再次要求工作人员受理相关申请,工作人员以虽然未到下班时间,但需要对上午已办结的公证事项资料进行归档整理为由再次拒绝。针对上述问题,给予新洲区司法局公证处负责人曹某、工作人员霍某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新洲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张某某进行工作约谈。

  案例三 一次性告知次次说法不一致

  青山区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站办理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不清晰,所需材料每一次说法都不一样,导致办事群众来回反复跑。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当事人在该单位申请办理二级建造师注册,被告知缺少相关材料,但未明确告知学信网学历证明版本及《建造师注册申请表》需复印等,导致办事人第二次仍未办理成功。同时,调查中还发现该窗口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需要的《学信网学历证明》《考试合格证明资料》不应作为审批前置条件。针对上述问题,给予青山区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站企管科工作人员韩某诫勉谈话处理,对企管科科长王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案例四 三个月连续三次办证均被告知网络故障

  洪山区公安分局狮子山派出所在办理居住证时,办事民警多次以网络故障等原因告知无法办理,办事群众跑了3次仍未办理成功。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当事人于2018年9月去该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时,被告知当天网络故障,无法办理登记。其后,当事人在10月、11月先后两次前往该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时,均以网络故障为由未办理相关业务。针对上述问题,给予该派出所干警李某通报批评处理。

  【编辑:朱艳琳】

  (作者:杨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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