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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湖公园里神秘出现的8株罂粟幼苗,已被拔除销毁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9-05-20 13:02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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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方工作人员拔除销毁罂粟幼苗。记者陈奇雄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20日讯(记者陈奇雄)5月17日,市民罗先生带孩子到武昌沙湖公园游玩时,发现园内泉亭景区一草坪上生长着数株长得像罂粟的植物。罗先生不解,公园内怎么会有这种植物?可否将它们铲除?(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18日报道《沙湖公园出现疑似罂粟幼苗?园方正派人紧急排查》。)
  5月20日上午,长江日报记者前往该公园实地探访时,找到了这几株疑似罂粟的植物。经多位专业人士鉴定,它们的确是罂粟,共有8株。
  当天11时许,当着长江日报记者的面,沙湖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将这些罂粟植株全部拔除并彻底销毁。
  园方曾出动30多人搜查罂粟幼苗
  沙湖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吴先生称,5月18日下午,他们管理处就安排30多人,在公园泉亭景区内进行拉网式搜查,欲找出罗先生所拍的罂粟植株。但30多人来回搜寻多遍都没找到。他解释,当天早上,公园绿化队曾清理杂草,“也许罗先生所看到的那几株罂粟幼苗,其长在地上的茎叶已被打草机打得稀烂,所以搜查人员才找不到它们”。
  5月19日下午4点多,罗先生重返沙湖公园,对他看见罂粟幼苗的草坪仔细查找,找到了那几株罂粟幼苗。


  长在沙湖公园里的罂粟幼苗。记者陈奇雄 摄
  5月20日上午,长江日报记者来到沙湖公园,看到泉亭景区一片草坪上有两块青色的景观石。离景观石约1米远的草丛中,零星散布着几株长得像罂粟的植物。它们中高的有八九厘米高,矮的三四厘米高。


  长在沙湖公园里的罂粟幼苗。记者陈奇雄 摄
  接到长江日报记者通知后,该公园相关负责人池先生带着几名员工赶到了现场,仔细观察这几株植物,肯定地说:“它们确实是罂粟幼苗,长有花苞,但还没有开花。共有8株。”
  当着长江日报记者的面,池先生等人将这8株罂粟幼苗连根拔起并将它们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桶。
  公园内罂粟植株来源有待调查


  园方工作人员拔除销毁罂粟幼苗的场面。记者陈奇雄 摄
  池先生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该公园里的罂粟绝不是园方有意栽种的,“这些罂粟植株究竟来自何处,有待调查”。
  罂粟是一年生草本植物,其种子在适宜条件下,就可以萌发并长成植株。
  有时,在其他地方进食了罂粟果的野鸟,从他处飞到该公园歇脚时,偶尔会将未消化的罂粟种子随粪便一道排泄到公园里。
  另外,公园从市场上采购的花草树木种子中,也可能混杂有罂粟种子。
  池先生称,这两种来源的罂粟种子,数量虽少,但一旦它们落地生根并长成罂粟植株的话,“危害还是较大的,所以必须及时将其彻底铲除”。
  下一步,他们公园管理处将派人对公园内所有地方进行仔细检查,看看还有没有罂粟植株存在。他们对待罂粟的原则为:一经发现,立即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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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种罂粟,当心摊上大事
  法律界人士称,我国法律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种植罂粟、大麻、古柯等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者,会受到法律制裁。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编辑:符樱】
  (作者:陈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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