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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给女友1314元,分手了,能否要得回?听法官说法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9-06-11 20:05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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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正在接受读者咨询 记者梁爽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11日讯 “熟人借钱只有微信转账记录没写借条,这钱该咋要?”“我先后转给女朋友520元、1314元,现在分手了,还要得回来吗?”11日上午,江夏区法院金口法庭负责人熊波做客本报“周二之约”栏目接听读者法律咨询,多位市民打进电话询问网络转账方面的问题。

  市民杨女士打进电话称,此前一位好朋友急需用钱,开口向她借,并承诺10天左右就还。杨女士没想那么多,直接通过微信向朋友转去2万元,因为关系很好,也没好意思让朋友写借条。然而,现在都一个多月了,朋友也没提这事,杨女士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向朋友讨要,她便打进电话咨询,想知道如朋友一直拖欠不还她该如何维权,是否可以起诉要回欠款。

  熊波表示,这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方式转账发生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比较常见,大多情况下没有借条。微信、支付宝的转账都是通过金融机构发生,会产生转账凭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熊波解释,在只有转账记录无借条的情况下,杨女士也可直接起诉朋友,如被告认为不用还钱或者不存在借贷关系,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即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此外,还有一位市民石先生打进电话咨询微信转账问题。石先生说,今年5月20日,为了讨女朋友的欢心,他先后向女朋友转账520元、1314元,但不久后二人分手,现在他还可以找前女友将钱要回吗?

  熊波称,情侣之间的转账,要综合多因素来认定转账的性质。特别是这种情侣关系在特殊日期有特定含义数字的金额,法院一般会认为是情侣之间的赠予,到法院起诉的话很难得到支持。(记者梁爽 实习生万芷怡 通讯员李金星)

  【编辑:朱曦东】

  (作者: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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