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武汉最新人事任免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21日讯(记者宋磊)21日上午,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任命周玉珍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李晓平的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王娅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徐飞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提名
任命李兵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熊青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正武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政喜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宏斌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孙文清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肖曼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焰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绮雯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莉荣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袁跃武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汪骏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树群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夏循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傅剑清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建华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杜成军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提名
免去蔡正和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俊平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江汉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编辑:符樱 】
(作者:宋磊)
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任命周玉珍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李晓平的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王娅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徐飞为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慕萍提名
任命李兵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熊青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正武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政喜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宏斌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孙文清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肖曼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焰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绮雯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莉荣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袁跃武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汪骏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树群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夏循平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傅剑清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建华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杜成军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提名
免去蔡正和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俊平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江汉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编辑:符樱 】
(作者: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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