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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辅警送醉汉回家,“戏精男”偷走万元财物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9-08-08 15:43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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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8日讯 喝醉了酒,被过路穿便装的好心“辅警”送回家,到家便查身份信息、银行卡账号密码。醉酒男子清醒后发现:自己家中一片狼藉,贵重物品也不翼而飞。8日,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批准逮捕。
  5月28日凌晨2时许,酒足饭饱的小王打的回家,刚下车便醉倒在地,意识不清。这时,一辆摩托车停在他身边,一位自称辅警的青年男子,提出要送其回家。
  将小王送到其住处后,“辅警”黄某称自己正在查案,需要小王拿出银行卡、身份证等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来配合办案。小王将工牌和身份证、银行卡等都递给了黄某。随后,黄某打开手机录音,“审问”小王:“银行卡是你的吗?卡里面有没有钱,密码多少?”
  录下密码后,黄某拿着银行卡离去。
  次日早上7时许,“辅警”黄某再次来到小王家,质问小王为什么谎报密码。黄某还说出许多小王的个人信息,包括其父母名字及银行征信状况等,表明自己的确是办案人员。小王信以为真,按其要求给出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密码。
  黄某离开后,小王感觉不妥,修改了支付宝密码。没多久,他收到短信,其支付宝账户由于密码错误次数超过限制被冻结。随后,小王发现家中有明显翻动痕迹,电脑、手包等贵重物品均不翼而飞,赶紧报警。
  5月30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归案。据黄某供述,案发当晚,他看到醉倒在地的小王,想将其送回家好要点钱,结果对方不配合,只好从其家中拿点东西。小王的个人信息,是他通过银行等渠道了解到的,说出来是为了增加可信度;为避免忘记密码,才选择以录音的方式记录。
  犯罪嫌疑人黄某,29岁,无业,曾因盗窃罪被行政拘留20日。经鉴定,此次黄某在被害人小王房间内盗窃的两台笔记本电脑、手机、剃须刀、纪念币等物品,价值一万余元。目前,因涉嫌盗窃罪,黄某已被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提醒,司法人员查案会主动出示证件信息并至少有两名执法人员,询问范围仅限于与案情相关,绝不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密码。如果需要对涉案银行卡进行扣押,司法人员会出示扣押决定书,并现场制作扣押清单和扣押笔录。至于卡内资金的冻结,涉案财物的追缴、划扣等处置行为,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并不会要求当事人亲自操作。请大家务必注意密码安全,不要相信任何要求提供银行卡密码的行为。(记者谭在龙 实习生万芷怡 通讯员 朱凛睿 郝巧会)
  【编辑:符樱】
  (作者:谭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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