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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凶杀前女友遇骗子,被骗3000多元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9-08-14 19:58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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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14日讯(记者谭在龙 通讯员田第潘)分手后,男子在网上雇杀手,欲杀前女友,谁知遇到骗子,杀人不成,反被骗了3000多元。办案检察官告诉长江日报记者,按刑法相关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女友提出分手,丢面子动杀心
  2018年初,李某和王某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但是,相处一段时间后,王某向李某提出分手。这激怒了李某,他认为,这让他很没面子。于是,李某多次在社交软件上骚扰、威胁王某,并渐渐地动了“把她杀了”“同归于尽”的想法。
  2019年5月13日,李某在网上发布了一条“请人跟踪自己女友”的帖子,并提出支付200元报酬。不久,曾某接帖子。李某以视频电话的方式确认了曾某在其学校门口后,便通过微信转给了对方200元钱。
  买凶杀人遇骗子,准备自己动手
  在一次与曾某的聊天中,李某表示自己想杀掉王某。曾某告诉他“拿刀杀人不行,要买枪杀人”,并表示自己可以搞到枪。
  李某听进去了,他怕曾某不可信任,便自己在网上联系买枪,结果被骗了2000多元,只好回来找曾某。
  曾某把他在线上买枪的截图发给李某,并表示自己也遭遇过同李某类似的经历,终于赢得了李某的信任。
  5月28日,曾某和李某在武昌火车站见面。曾某表示同意帮李某买枪和杀他女友,双方还约定好在6月4日动手。
  然而,6月3日,曾某却告诉李某自己没买到枪。李某便让曾某回武汉来帮忙,并给曾某买了回武汉的火车票。出于害怕,曾某最终选择将车票退了。此间,曾某多次以购枪费用不足为由向李某索要了3000多元。
  虽然曾某没有按约定回武汉,但李某还是做好了另外的打算。计划一个人去杀害王某。此外,李某还曾联系过加油站试图购买汽油。
  两人双双落网,犯罪预备也是犯罪
  6月3日,公安机关发现有人在网上合谋筹钱前往广州购买枪支,并预谋于6月3日至4日期间施害。
  经侦查,民警于当日晚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带回公安机关,并在李某身上发现一把黑色弹簧刀。随后,曾某也被民警抓获归案。
  归案后,曾某表示,他说能够买到枪只是想骗对方的钱,自己从来没有买刀买枪,也并不想杀人,“所有骗来的钱都被拿来买彩票了”。
  7月9日,曾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7月23日,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预备)被批准逮捕。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14日,办案检察官告诉长江日报记者,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可以看出,犯罪预备有以下三个特征:一是客观上有犯罪预备行为。二是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三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能够“着手”实行犯罪。尽管犯罪嫌疑人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实际侵害,但仍然具有社会危险性,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在处罚上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编辑:朱曦东】
  (作者:谭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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