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八旬老人跟团游仍被拒,旅行社被判退款并支付违约金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14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文旅)趁着暑假,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外出旅游避暑度假。对于旅行社来讲,老年人巨大的旅游消费市场不容忽视,但是又担心老人年纪太大身体经不起折腾,参团后旅行社要承担的风险太大。因此,拒绝80周岁或75周岁以上老年人跟团出游,成为业内常见现象。
最近,年近八旬的陈先生夫妇,报名参加了一个夕阳红旅游团,孰料临行前无故被旅行社单方面取消了行程。细究之下,原来是“年龄太大惹的祸”。这合法么?且看“旅小法”为你细细道来。
【旅途演义】
八旬老人投诉——
签了合同,我的行程却被取消了
陈先生夫妇和朋友一行三人,通过旅行社报名参加“夕阳红专列西南十二日游”,每人团费2965元,总计8895元。交完团费、签订合同,拿到了行程单,陈先生一行满怀期待地开始为即将到来的旅行做准备。
孰料,出发前不到一周,陈先生夫妇突然收到旅行社的通知,表示要解除旅游合同,取消其行程,至于原因则避而不谈。陈先生很不满:旅游团并没有取消,凭什么就把自己和夫人的行程取消了。他要求旅行社继续履行合同,旅行社却坚决不同意。
细问之下,陈先生终于明白了:自己是1939年出生,即将年满80岁;夫人是1941年出生,已经78岁。旅行社临出发前,认定陈先生夫妇年龄太大,从旅行行程风险程度和老人身体承受能力方面考虑,拒绝两人参加“夕阳红专列西南十二日游”。
了解原因后,陈先生更不高兴了,他认为自己和夫人体检各项指标都正常,精神健旺,参加旅游行程没问题;而且旅行社已经签了合同并收取了团费,出发前单方面解除旅游合同,这从道理上说不过去。
旅行社从自己的角度考虑,依旧坚持拒绝陈先生夫妇跟团游。虽然现在出门旅游都会配备保险之类的东西,但是老人一旦出了问题,那么这个责任,最后还是得旅行社承担。旅行社表示,拒绝年近八旬的陈先生夫妇报团,并不是针对老年人,而是一个责任承担的问题。为了团费,而背负一个大的隐患,万一出了问题,那可难说了。
在和旅行社争执无果后,陈先生投诉到旅游质监部门,认为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要求旅行社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对其不能成行进行赔偿。
【法律宝典】
旅行社单方面取消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解读,此次投诉事件的处理依据是《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和《合同法》。
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四条,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或收取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的,旅行社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旅游者。国内旅游应提前7日(不含7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经过调解,陈先生夫妇和旅行社达成以下协议:1、旅行社向陈先生一行三人退还已收到的全部旅游费用8895元;2、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共计890元;3、旅行社就违约责任向陈先生的女儿赔偿违约造成的误工损失,共计296元。两项赔偿合计1186元;4、旅行社向陈先生赔礼道歉并书面回复。
【业内探访】
老年人报团出游是否存在诸多限制?一位旅行社专业人士透露,目前,在一些旅行社,超过70周岁以上老人跟团出游的确是有诸多限制,超过80周岁的老人想要跟团出游更是难上加难。但是这主要也由旅游目的地、行程安排、坐飞机的时间等因素来决定,并不是一味根据年龄来“卡”老年人参团。譬如担心有高原反应或者坐飞机时间过长的一些行程,有些旅行社就会限制70岁以上的老人参团;而邮轮等相对轻松的行程,年过七旬的老人,在身体状况良好、有年轻子女陪同的情况下,是可以跟团的。而且旅行社会要求老人在出行之前交一个三甲医院的体检证明,以证明身体良好。
【“旅小法”点评】
律师张伟指出,从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目前并没有80周岁以上老人不允许跟团游的规定。目前部分旅行社谢绝老年人(主要为高龄老年人)参团,主要是出于安全问题考虑,有些路线如登山、出海都存在不安全因素,万一老人在旅行过程中出现异常状况,旅行社要承担相应责任。另外,有些高原、漂流等线路的旅游产品也确实不适合年龄偏大以及身体状况不佳的游客报团参加。国家旅游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团队境内旅游合同》(格式合同)第三章第五条“旅行社的权利”中明确了“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但一旦签了合同就不得违约,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甚至是行政责任。
“旅小法”建议,如果年龄太大的老年人想出去旅游,要提前和旅行社做好沟通工作,说明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选择适宜的老年旅游产品。最好是在家人、亲友的陪伴下出游。
【编辑:朱曦东】
(作者:黄丽娟)
最近,年近八旬的陈先生夫妇,报名参加了一个夕阳红旅游团,孰料临行前无故被旅行社单方面取消了行程。细究之下,原来是“年龄太大惹的祸”。这合法么?且看“旅小法”为你细细道来。
【旅途演义】
八旬老人投诉——
签了合同,我的行程却被取消了
陈先生夫妇和朋友一行三人,通过旅行社报名参加“夕阳红专列西南十二日游”,每人团费2965元,总计8895元。交完团费、签订合同,拿到了行程单,陈先生一行满怀期待地开始为即将到来的旅行做准备。
孰料,出发前不到一周,陈先生夫妇突然收到旅行社的通知,表示要解除旅游合同,取消其行程,至于原因则避而不谈。陈先生很不满:旅游团并没有取消,凭什么就把自己和夫人的行程取消了。他要求旅行社继续履行合同,旅行社却坚决不同意。
细问之下,陈先生终于明白了:自己是1939年出生,即将年满80岁;夫人是1941年出生,已经78岁。旅行社临出发前,认定陈先生夫妇年龄太大,从旅行行程风险程度和老人身体承受能力方面考虑,拒绝两人参加“夕阳红专列西南十二日游”。
了解原因后,陈先生更不高兴了,他认为自己和夫人体检各项指标都正常,精神健旺,参加旅游行程没问题;而且旅行社已经签了合同并收取了团费,出发前单方面解除旅游合同,这从道理上说不过去。
旅行社从自己的角度考虑,依旧坚持拒绝陈先生夫妇跟团游。虽然现在出门旅游都会配备保险之类的东西,但是老人一旦出了问题,那么这个责任,最后还是得旅行社承担。旅行社表示,拒绝年近八旬的陈先生夫妇报团,并不是针对老年人,而是一个责任承担的问题。为了团费,而背负一个大的隐患,万一出了问题,那可难说了。
在和旅行社争执无果后,陈先生投诉到旅游质监部门,认为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要求旅行社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对其不能成行进行赔偿。
【法律宝典】
旅行社单方面取消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法律顾问、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解读,此次投诉事件的处理依据是《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和《合同法》。
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四条,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或收取旅游者预付旅游费用后,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的,旅行社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旅游者。国内旅游应提前7日(不含7日)通知旅游者,否则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并按下述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出发前7日(含7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经过调解,陈先生夫妇和旅行社达成以下协议:1、旅行社向陈先生一行三人退还已收到的全部旅游费用8895元;2、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共计890元;3、旅行社就违约责任向陈先生的女儿赔偿违约造成的误工损失,共计296元。两项赔偿合计1186元;4、旅行社向陈先生赔礼道歉并书面回复。
【业内探访】
老年人报团出游是否存在诸多限制?一位旅行社专业人士透露,目前,在一些旅行社,超过70周岁以上老人跟团出游的确是有诸多限制,超过80周岁的老人想要跟团出游更是难上加难。但是这主要也由旅游目的地、行程安排、坐飞机的时间等因素来决定,并不是一味根据年龄来“卡”老年人参团。譬如担心有高原反应或者坐飞机时间过长的一些行程,有些旅行社就会限制70岁以上的老人参团;而邮轮等相对轻松的行程,年过七旬的老人,在身体状况良好、有年轻子女陪同的情况下,是可以跟团的。而且旅行社会要求老人在出行之前交一个三甲医院的体检证明,以证明身体良好。
【“旅小法”点评】
律师张伟指出,从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目前并没有80周岁以上老人不允许跟团游的规定。目前部分旅行社谢绝老年人(主要为高龄老年人)参团,主要是出于安全问题考虑,有些路线如登山、出海都存在不安全因素,万一老人在旅行过程中出现异常状况,旅行社要承担相应责任。另外,有些高原、漂流等线路的旅游产品也确实不适合年龄偏大以及身体状况不佳的游客报团参加。国家旅游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团队境内旅游合同》(格式合同)第三章第五条“旅行社的权利”中明确了“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但一旦签了合同就不得违约,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甚至是行政责任。
“旅小法”建议,如果年龄太大的老年人想出去旅游,要提前和旅行社做好沟通工作,说明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选择适宜的老年旅游产品。最好是在家人、亲友的陪伴下出游。
【编辑:朱曦东】
(作者:黄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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