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去世后亲戚背着儿媳签了拆迁协议,法官建议:先去法院提起诉讼确定继承份额
法官梅小丽正在接听市民电话 长江日报记者梁爽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李金星)“还建房都分下来了,我才知道亲戚们背着我把拆迁协议签了!”20日上午,江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梅小丽做客本报“周二之约”热线接受读者法律咨询,市民邱女士打进电话,求助自己该如何讨回应有的继承份额。
邱女士介绍,她丈夫失踪多年,已宣告死亡。近年来她和儿子两人相依为命,日子很拮据。上个月,她才听说已经去世的公公享有继承权的房产拆迁还建,两处还建房分别给了公公的兄弟。邱女士很纳闷,如果公公有继承权,房子拆迁了,自己的儿子应该是有份额的,为什么自己不知情?
邱女士仔细打听才知道,公公早年离婚,有兄弟姐妹五人,房子启动拆迁程序后,有三人放弃了继承权,另两位公公的兄弟签订了拆迁协议,拿到了还建房,并没有告诉邱女士。邱女士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打进本报“周二之约”电话咨询。
对此,江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梅小丽表示,邱女士的公公已经去世,丈夫已经宣告死亡。邱女士的公公对房屋享有的继承份额应由邱女士的儿子继承。建议邱女士先去法院提起继承诉讼,将公公的所有兄弟姐妹列为被告,确定邱女士儿子的继承权以及继承份额。随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之前的拆迁协议,再和征收部门重新签订协议。
【编辑:谢源】
(作者: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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