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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53名民警成警方首批公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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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20:28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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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9月11日讯(记者谢冰林 通讯员冯威)11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了解到,武汉市公安局首支公职律师队伍成立,经司法部门批准,53名民警获得律师工作证,他们将在推动武汉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发挥作用。


  江汉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陈映竹
  董海洲是武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五大队教导员,2012年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他先后在法院、公安等部门工作。早在读书期间,他就通过了司法考试,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2014年参警后,一直在法制支队从事法律审核、教育培训、立法调研、普法宣传等工作。近三年来,他先后到多个社区、企业、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审核文件合同等材料200余份,参与疑难案件和法律问题研判31件次,在各级刊物上发表论文8篇,在公安执法理论研究和实践中起到了创新和引领作用。
  与董海洲一起成为武汉警方首批公职律师的,还有江汉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陈映竹。1994年12月参警后,她先后从事巡逻、治安、户政、刑侦、法制工作。2008年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她先后在省级、市级刊物发表多篇文章,先后获得省十大金牌教官、团省委优秀宣讲员、市公安局执法能手、江汉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曾在全省法制宣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武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武汉警方已有139名民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此次获得公职律师工作证的53名民警,就是从该139人中筛选出来的,他们大多来自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法制部门,也有基层业务大队、警务服务站、派出所等一线执法部门。申报公职律师,要求工作积极认真,成绩突出,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且专职从事法制工作满两年。
  武汉警方公职律师主要承担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法律事务及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等工作,代理武汉警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出庭事务,参与执法培训、普法宣传,为民警提供法律咨询等职责。同时,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
  为做好公职律师的的遴选、管理和使用工作,武汉警方专门制定了公职律师管理、考核办法,并成立了公职律师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推进工作。
  【编辑:付豪】
  (作者:谢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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