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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碰瓷”新套路要小心:故意倒在车前称“苹果”手机摔坏索赔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9-11-22 15:34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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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11月22日讯(记者贾雪梅 通讯员陈亚莉)一人驾车低速行驶挡路,迫使后面车辆并线超车,一人骑车假装被撞倒在地,还带着早已坏掉的苹果手机当道具,索要赔偿。11月22日,长江网记者从汉阳区人民法院获悉,这个利用共享单车作案的四人“碰瓷”团伙,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6月4日早晨6时左右,市民孙某某开车行驶到汉阳区知音大道附近时,前方李某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始终低速行驶,一直阻挡在孙某某车前。孙某某按喇叭之后,黑色轿车并未理会。孙某某跟了一段时间后,准备从旁边超车。就在这时,对面一名骑着共享单车的男子突然倒地,该男子就是黄某某。
  孙某某以为撞到人了,马上下车查看。黑色轿车则加速离开了现场。只见黄某某倒在地上,旁边还有两部苹果手机,一台为黑色的苹果X,屏幕有裂纹,一台为白色的苹果5。孙某某将黄某某扶起来之后,应其要求将黄某某的两部手机捡起交还给他,并让黄某某上自己的车去医院。在车上,黄某某称没受什么伤,孙某某只用赔偿自己摔坏的手机就行,并拨打了一个电话,与电话里的“叔叔”(实际为李某某)说了几句,就把手机递给被害人孙某某。李某某称手机摔坏了要赔钱,黑色苹果X手机是256G的,让孙某某赔偿9000元钱就算了。后孙某某以微信扫码的方式转账给黄某某9000元。
  案发当天下午5时左右,李某某、黄某某等4人在武昌一小区内被民警抓获。
  据查,李某某、黄某某等4人均为广东省清远人,今年5月底,相约到武汉以“碰瓷”方式进行诈骗,所驾驶的黑色轿车是租来的,黑色苹果X手机本身就是坏的,不能使用。作案时,将车子换上假车牌。两人一组,在路窄、车少的位置选择作案对象,一人驾车故意低速行驶迫使后面的车并线超车,另一人则骑着单车假装撞上去,故意发生刮蹭。
  汉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黄某某、周某1、周某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编辑: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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