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主唱自曝占有大量图书馆古书只用赔偿十元,网友:恶心的蛀虫
长江网11月27日讯 23日,#易烊千玺借书超时#的话题上了热搜。微博用户@眸冷骨累的王马丁借由这一话题,自曝曾在得知图书馆借阅书籍丢失赔偿制度为,按图书标价三倍赔偿,不足十元的按十元赔偿以后,恶意占有大量公有图书,并称“图书管理员是世界上最厌恶风险,反应又最慢的懒惰虫”。
该条微博经网友@霁月逢霜转发和评论后,这一事件在微博上引发了网友广泛关注。
长江网记者注意到,目前@眸冷骨累的王马丁的主页中已找不到这条微博。
26日下午,他发布了一条微博作为对这一事件的回应并将其置顶。
这条微博洋洋洒洒一千余字,大意为:首先,18年前我遵守了契约精神,按照图书馆规定作出了赔偿;其次,18年前上海旧书市场50—60年代出版的旧书均价为2—5元,因此10元是合理的惩罚。
在开头,@眸冷骨累的王马丁还表示,这是“有敌人要刻意利用流量,把一件18年前的事情经网络放大后来以毁灭的恶意对付我”,并在结尾再次称谴责他的人为“敌人”,“对那些不愿了解真相,便想咒我原地腐烂的敌人,愿每个诅咒实现在你自己身上。”
随后,将这件事情推到风口浪尖上的博主@霁月逢霜也发文回应。
据微博认证,事件当事人@眸冷骨累的王马丁真名为王翼昊,是兰亭乐团主唱和词曲作者,曾就读于上海戏剧学院。
26日下午,上海戏剧学院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回应媒体采访时称,学校方面已经关注到此事并透露,事件当事人王翼昊曾是上海戏剧学院导演系学生,于2000年入学,但并未如期毕业,2002年因受学校处分而退学。
长江网记者尝试在以微博私信的方式联系王翼昊,截至发稿时尚未有回应。
有网友质疑上海戏剧学院图书馆存在管理漏洞。评论中不少网友@出了国家图书馆,想了解全国最大的图书馆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理方式。
长江网记者查询国家图书馆《借阅须知》发现,国家图书馆对于遗失等违规行为有较明晰的处罚方法。首先,遗失国家图书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并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10元加工费。 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则按不同年份的价格标准赔偿,并另付文献加工费每册10元。
按照这个标准,以2001年为例,标价3元的50—60年代出版的书籍,应赔偿金额在3(元)x2(倍)x41(年)到3(元)x2(倍)x51(年),即246元至306元之间。
而包括北大图书馆在内的不少高校图书馆同样实行按出版年至今跨越年份的计算方式。长江网记者查询上海戏剧学院图书馆官方网站发现,2004年上海戏剧学院图书馆发布了《图书馆书刊丢失、损毁处理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
这个《条例》中没有与出版年份有关的计算规则,而是按照出版年份区间按一定倍数计算。按照这个标准,以1960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全唐诗》为例,这册图书共25册,定价468元。
由于出版年份在1950年~1979年间,且上海戏剧学院仅存一份复本,若王翼昊当年占有了整套图书,那么当年应可能有两套复本,应按原价50倍赔偿。
但是,这个《条例》于2004年才开始实行,而王翼昊此时已从上戏退学两年。此外,一名已在上海戏剧学院图书馆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透露,2002年时,自己正在图书馆从事采购工作,印象中当时并没有学生大量赔偿的情况。
对于此事件,网友的讨论集中在对@眸冷骨累的王马丁“盗贼”行径的谴责上,有网友称@眸冷骨累的王马丁并非遗失书籍,而是恶意侵占,因此涉嫌违法。
有多名网友反映自己的评论被@眸冷骨累的王马丁删除并被拉黑。
27日下午,著名编剧@鹦鹉史航在评论中讽刺这类行为为“见便宜不占,绝对一笨蛋;见空子不钻,枉生人世间。”
(记者汪伟颋整合)
(部分综合自:解放网)
【编辑:符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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