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千万,帮人拿到2亿多拆迁补偿款!这个副镇长被判八年
长江网12月3日讯 12月3日,检察日报刊文《管拆迁,加速敛财“两头占”》,直指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原副镇长李丹利用主管张家湾镇镇域规划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160万元。日前,被判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报道截图 图自检察日报
和老板们“广交朋友”
2012年底,李丹被任命为张家湾镇副镇长,主管规划拆迁工作。履历显示,在担任此职务之前,李丹在其他岗位上曾因为工作表现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
但由于此前从未接触过规划拆迁相关工作,加上这个领域的问题往往敏感、复杂,使得李丹尽管边干边学,竭尽全力,依旧难以很快进入状态。
这时,身边朋友的一句话“点”醒了李丹——“要干好基层工作,尤其是规划拆迁工作,一定要摆脱原来党校教师和机关干部的书生气,尽快‘接地气’”。在李丹的认识里,与拆迁工作打交道最多的,除了村民就要属商人和老板了。于是,反复思量后,李丹决定放下“架子”,和老板们“广交朋友”。
2013年下半年,一位想和李丹“交朋友”的拆迁户老板韩某直接来到李丹办公室,寒暄之后直言想请李丹在厂房拆迁方面打个招呼。看在“朋友”的面子上,李丹顺便帮忙过问了一下,事后韩某先后两次送给李丹20万元感谢费。
福建商人陈某也成为李丹的“好朋友”。2015年春节,李丹接受陈某邀请,携妻子、孩子一起,到陈某老家福建莆田游玩了一番。2015年下半年,张家湾镇工业开发区南扩区拆迁项目开始启动,陈某找到李丹,希望他出面帮忙协调提高拆迁补偿款,并承诺事后定会重谢。于是,在李丹的大力协调下,陈某顺利拿到了2亿多元的拆迁补偿款。事后,陈某送给李丹人民币200万元“辛苦费”,李丹毫不客气地收下了。
岗位调整前加速敛财
2015年底,李丹的工作岗位有所调整,但由于他当副镇长时管过拆迁工作,因此在继任的副镇长没有到位以及副镇长新来后的一段时间内,李丹还协助负责规划拆迁工作。
职位的变化让李丹的内心起了波澜,他意识到自己将很快不再主管规划拆迁工作,必须利用好最后的时间,管好这块“肥水田”。于是,他开始加速敛财。
当时,在张家湾镇工业开发区南扩区拆迁项目中,被拆迁方和拆迁方因为拆迁数额僵持不下,先后找到李丹帮忙协调解决,并且都向李丹作出承诺:如果李丹能帮助己方实现预期目的,一定会有“重谢”。
面对来自双方的有偿求助,李丹实在不愿放弃任何一方承诺的好处,于是使尽浑身解数,最终以让双方都满意的拆迁条件达成协议。某甲工贸公司在拿到补偿款后向李丹送来了900万元“感谢费”。而某乙投资公司也因为顺利完成拆迁任务,向李丹奉上10万元现金作为“奖励费”。此后不久,李丹又接受某乙投资公司之托,协调其他3户滞留企业完成了拆迁,某乙投资公司按照协调成功一户“奖励”10万元的标准,先后支付给李丹30万元“奖励费”。
最终,通过协调拆迁,李丹靠着“两头占”共计敛财940万元。(记者李玉莹 整合)
(资料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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