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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6年受贿600余万,直言是为女儿买车买房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9-12-10 14:38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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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12月10日讯(记者李玉莹 整理)10日,检察日报刊文《为女儿买车买房,6年受贿600余万》,文中披露了湖北省宜昌市中医医院原院长刘雄受贿案件的一些细节,可谓是荒谬至极。

  11月8日,刘雄受贿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8年8月,被告人刘雄在担任市中医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市中医医院与供应商的经济往来中,非法收受鲁某等8人的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00余万元,并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据了解,该案是宜昌市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涉案数额最大的受贿案件。

  长期与药商、设备供应商钱权交易

  “双开”通报中直指刘雄贪欲膨胀,长期与药商、设备供应商钱权交易,甘于被“围猎”。

  据介绍,刘雄在宜昌市中医医院任院长初期,尚能警醒自己,但没过两年就在众多医药供应商的四方围猎下缴械投降。

  2013年下半年,商人张某送给刘雄一个装有“家乡特产”的礼盒,刘雄接受了。但当他知道礼盒内装有人民币15万元现金时,次日便将15万元现金悉数退回。

  2014年春节前,张某改头换面,以拜年的名义送给刘雄一块100g金条,碍于情面,刘雄这次没有拒绝。之后,张某又以拜年、生日、中秋等名目共14次送给刘雄金条,价值达人民币65万元,刘雄均收入囊中。

  刘雄出差到武汉、常州、深圳等地,也总有供应商跑前跑后为其买单服务,邀请其前往风景名胜区休闲旅游。刘雄赴深圳参加全国医疗器械展销会时,设备供应商成某全程陪同,并在酒店的房间里送给刘雄人民币2万元现金。

  “收受贿赂是为女儿减轻经济负担”

  刘雄在《悔过书》中曾说:“收受贿赂是为女儿减轻经济负担。”

  商人鲁某深谙此道。刘雄夫妻到上海5次探望女儿,其中有4次都是由所谓同学关系的鲁某全程安排接待。当得知刘雄想给在上海工作的女儿买车买房时,鲁某又主动献殷勤。

  2012年至2014年5月,商人鲁某向宜昌市中医医院供应医疗器械设备价值人民币1100余万元。为感谢刘雄在设备购销中给予的帮助,鲁某为刘雄的女儿购买汽车,并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卖给刘女一套房子。刘雄实际收受财物价值人民币共计371万余元。

  2014年9月,刘雄夫妇前往上海为女儿买车,鲁某为感谢刘雄在其业务上的帮助,出资人民币30余万元购买了一辆越野车送给刘雄,该车一直由刘女使用。

  2016年9月,刘雄去上海给女儿买房。鲁某将个人2012年购买的位于上海普陀区126.19平方米的公寓,以原价人民币554万元的价格卖给刘雄。为应付税务部门检查,双方签订了人民币7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后经专业房产公司评估,该房屋当时实际市场价值人民币890余万元,与实际支付买房款相差人民币300余万元。

  不给钱就给脸色,直接在院长办公室收受贿赂

  检察机关指出:刘雄在确定药品、医疗设备等供应商方面,大搞权力寻租,一次又一次地挑战党纪国法,甚至到了不给钱就给脸色的地步。

  2016年,商人成某为了促成供应业务,事前承诺给刘雄人民币20万元的好处费,刘雄答应了,并不顾其他人对成某所报价格过高的意见,同意以成某所报价格完成这笔业务,但事后成某只一次性给了刘雄人民币10万元。

  刘雄收受他人贿赂,或在酒桌上,或在小区楼下,但更多的是在院长办公室。

  事后,成某多次到刘雄办公室,都受到刘雄的冷落。成某醒悟过来后,又给刘雄送去了人民币10万元。刘雄收受的最后一笔贿赂是2018年8月13日商人李某送出的人民币10万元。此时正值宜昌市委巡察市中医医院,刘雄可以说是目无法纪、胆大妄为到了极点。刘雄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退化为腐败分子,彻底堕落。

  (资料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黄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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