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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简识繁,规范与传承不矛盾 | 长江评论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9-12-10 19:48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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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评论员 邢帆

  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上,有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在全国中小学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的提案》,建议学校开展繁体字教育,适时恢复使用繁体字并保留简化字书写简便的成果。日前,教育部在官网就此提案公开答复称,学校教学应依法使用规范汉字,但在中小学经典阅读和书法教育中,会涉及繁体字教育有关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后,推出了较为成熟的汉字简化方案,并在全国大力推广,大大降低了汉字的识读门槛,提升了老百姓的识字率。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传承了几千年的汉字第一次被普通老百姓掌握,这也打开了大众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大门。毫无疑问,汉字简化对中国现代化进程无疑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这不仅是历史的进步,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

  教育部官网截图

  2000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并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教育,特别是基础阶段的教育,理应具有这样的规范性和强制性,以此来保证教育符合国家发展的要求。

  但把简体字法定为规范汉字,并不等于“排斥”繁体字。相反,基础教育阶段,无论古文经典研读还是书法练习,学生接触繁体字的机会并不少,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有规定,硬笔教学应使用规范汉字,毛笔临帖要以经典碑帖为范本。

  到了高等教育阶段,文科类的大部分专业都有阅读古代典籍的要求。所以,虽然现在繁体字在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频率较低,但大部分人依然能做到“写简识繁”。另一方面,社会上还有大量的爱好者和研究者,不管是把繁体字运用于书法等艺术创作,还是作为专门的学问进行研究,繁体字及其包含的文化意蕴都能得到很好的传承。

  教育规范与文化传承并不矛盾,传承繁体字也不一定非得将其纳入基础教育。只要人们能接触到繁体字,只要中国的传统文化还有吸引力,就不用担心繁体字会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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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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