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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父亲赠女儿10万被后妈告了,法院认定:婚前协议财产各人管各人的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01-06 19:22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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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1月6日讯 父亲再婚后赠给女儿10万,后妈得知后以夫妻任何一方不得独自处置共同财产为由告上法庭。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汉阳区人民法院获悉,因为该夫妻婚前有协议,一方可以单独处置自己的财产。

  30年前,李强和周云登记结婚。两人是再婚夫妻,没有共同生育孩子。2013年,李强在未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转账10万元给自己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一家,帮衬他们的生活。3年后,李强离世。

  2016年,从他人处得知情况的周云觉得丈夫背叛了她,竟将两人辛苦挣来的钱,悄悄随便赠予已经结婚成人的继女,不仅损害了她的财产权益,还伤了她与对方的感情。于是一气之下,状告至法院,要求继女返还财产。

  汉阳法院立案后,调查发现,原来这对夫妻在婚前订立过一个“婚前协议”,双方约定,婚后各自的收入归自己持有支配。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和各自的亲生子女也常有联系、互相照顾。

  汉阳法院审理认为,李强赠予女儿一家的10万元,是从自己名下账户转出,是对其持有收入的自由分配,符合双方约定,李强有权对自己名下的财产进行处分、使用。并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亦无法定无效的情形,故驳回周云的诉讼请求。

  办案法官提醒,婚前协议不是儿戏,是有法律效力的,签协议一定要谨慎,尤其对协议内容一定要清醒地意识到其法律后果。显然,这位妻子在订立婚前协议时,并未意识到婚前协议带来的法律后果,因此才会在签了协议的情况下,还去法院打官司。(文中当事人全部化名)

  (记者贾雪梅 实习生陈宇君 通讯员陈亚莉)

  【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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