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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可微信举报!这些高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注意啦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01-09 20:12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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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1月9日讯 1月9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通报,即日起,在“湖北高速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举报渠道,实时接受省管高速公路管辖范围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线索,以有效震慑违法驾驶人,维护省管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司乘人员平安出行。

  据介绍,此次通过官方微信接受举报的,将是易发多发的三类高速公路严重交通违法线索:(一)违法停车类。包含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二)机动车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三)倒车、逆行、掉头类。包含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省高警总队提醒,广大司乘人员通过微信发送需要举报的违法行为时,需要简要描述(违法类型、拍摄时间、高速名称、公里数、违法车辆信息等),提交图片、视频等举报资料。

  此外,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举报一律为实名,举报人须填写真实姓名、本人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后方可登录举报平台,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故意虚构事实或者恶意举报。同时,交警部门也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严格保密。

  另外,举报应于违法行为2个工作日内,以便交警部门及时核查。接受举报的三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证据有法定要求,司乘人员提供的图片、视频等只能作为线索,不能作为违法证据直接使用,交警部门将安排专人在工作时间审核举报资料,符合法定证据要求的方可录入执法平台。

  省高警总队还提醒,举报人要始终注意自身行车安全,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抓拍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图片或视频。

  附件: 省管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程序

  一、举报流程

  关注“湖北高速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违法举报→填写真实姓名、本人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后点击快速登录→阅读举报须知→选择举报类型→按照提示开启相机定位→按照要求拍摄照片或视频,填写相关内容后发送。

  二、举报违法行为的范围

  第一类:违法停车

  1.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第二类:机动车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

  第三类:倒车、逆行、掉头

  1.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

  2.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三、举报方式及证据要求

  (一)拍照举报

  1.适用范围:第一、二类;

  2.拍照要求:(1)举报照片不少于两幅;(2)照片能清晰完整的显示违法车辆类型、车牌号码、外观特征、违法状态;(3)照片中能反映违法地点处标线、护栏、标志等高速公路特征;(4)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举报照片的间隔时间应确保机动车全景特征照片有明显的位移;机动车静止状态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间隔时间不少于10秒。

  (二)视频举报

  1.适用范围:第三类;

  2.视频要求:(1)视频能清晰完整显示违法车辆类型、车牌号码、外观特征、违法状态;(2)视频能清晰显示违法地点处标线、护栏、标志等高速公路特征。

  3.填写相关文字内容。

  四、举报要求

  举报人须实名举报,举报图片、视频需通过“湖北高速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实时上传,违法发生地点为省管高速公路。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抓拍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因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他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或者依法解决。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故意虚构事实或者恶意举报。对借举报之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交警部门公正执法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记者魏娜 通讯员许帆 李志鹏 李文宣)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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