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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救治费用纳入我市医保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01-28 22:59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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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1月28日讯(记者胡琼之 通讯员李鸣)1月28日,为及时落实国家、省、市积极做好新型肺炎疫情工作的相关要求,市医保局下发通知,将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救治所需要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部纳入医保结算。“确保患者治疗不因个人负担影响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

  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我市已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结算,对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新增纳入报销范围,对限制使用的药品取消限制范围。此次,将此前针对确诊患者建立综合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卫生健康委诊疗指南中明确的疑似患者,免除疑似患者个人负担。

  同时,我市医保部门还与在建的火神山和雷神山两家新增医院对接,拟定医院级别、服务范围、结算标准等,做好结算系统上线准备,确保建成时同步纳入医保定点。

  单独安排定点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医保预算

  市医保局介绍,我市针对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单独安排疫情防控预算额度,预先拨付供其周转使用,减轻垫付压力。

  为减轻定点救治医院的资金压力,目前我市已经预先向定点救治医院拨付7.02亿元医保基金,后续将根据救治情况及时予以追加。此外,对于确诊新型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支付部分全部由财政予以补助,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压力。

  异地就医患者先诊疗后结算

  据介绍,目前我市畅通医保绿色通道,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对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相关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开通住院、转诊转院绿色通道,取消转诊转院手续,及时提供联网结算,保障患者及时救治。对异地就医患者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对异地就医患者实行先诊疗后结算的政策。截止到目前,我市累计办理异地就医急转诊备案202人次。

  加强疫情防控急需药品耗材价格监控

  目前,我市在全部医保定点药店建立监测点,密切关注新型肺炎相关药品及防控用品价格波动和供应情况,每日逐级上报。

  同时,市医保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严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急需的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进行哄抬价格销售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医保服务协议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编辑:张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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