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频道 收起频道

看守所内被告人患病急需住院治疗,武汉中院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02-01 12:34 来源: 长江网
【字体:

  长江网2月1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武法宣)1月31日,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依法对关押在汉阳区看守所的被告人常某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1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接到汉阳看守所紧急来电,告知在押该所被告人常某经送医检查,肺部病变伴空洞形成,肾上腺多发占位性病变,急需住院手术治疗。因看守所警力和医疗条件无法保障该被告人住院期间的监管,且该被告人因疼痛严重影响睡眠及精神状况,其本人及家属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对此,市中院刑二庭经向分管院领导汇报有关情况同时,协调看守所于当日下午向法院提交了相关材料,联系中院相关人员备勤。

  刑二庭法官及时与身在外地的案件承办人取得了联系,经共同研究和审查后认为,该被告人常某的身体情况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取保候审。

  1月31日上午,市中院刑二庭有关负责人赶至汉阳看守所提审被告人、会见其家属。因被告人常某及其妻子系外来人员,市中院刑二庭负责人又会同一审法院承办法官、看守所负责人前往该租住地落实取保候审期间监管接收公安机关,再返回看守所办理变更强制措施释放手续。

  目前,被告人常某释放后由租住地辖区派出所接收监管,其已积极联系医院开展后续治疗工作。据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武汉两级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要求,既坚决做好法院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更立足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着眼维护当事人生命健康安全,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切实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编辑:付豪 郭文婕】

 

一周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