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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孕产保健服务助产机构,不得拒绝推诿孕产妇产检及分娩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0-02-09 00:00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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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2月8日讯(记者马振华)2月8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仍承担孕产保健服务的助产机构,要落实好孕产妇产检及分娩工作,不得拒绝或推诿。
  “通知”提到,早孕期、中孕期没有特殊问题的孕产妇,在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下可以适当延长到医院检查间隔时间。各地在医疗救治及防疫物资的分配上,要向妇幼保健机构倾斜。
  “通知”要求,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要对疑似孕产妇实行优先检测、尽快确诊。各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要落实疑似和确诊孕产妇转诊绿色通道,确保其优先转诊和治疗。对临近预产期的新冠病毒感染的孕产妇,各级定点医院要及时提供救治和助产服务, 确保母婴安全。
  “通知”要求,加强对孕妇的特殊保护,企事业单位正常上班后,孕妇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实行弹性工作制,可以在家远程办公,直至疫情结束。所在单位不得扣减其劳动报酬,也不得损害其其他相关合法权益。
  【编辑:余淮 刘益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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